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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煤矿瞒报事故及停产整改期间违法生产线索的有奖举报公告

娄底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集煤矿瞒报事故及停产整改期间违法生产线索的有奖举报公告

为严厉打击煤矿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征集娄底市范围内历年煤矿亡人事故瞒报,以及煤矿在停产整改期间擅自组织违法生产的相关问题线索。

二、举报渠道

1.电话举报:市应急指挥中心0738-8111766;

2.热线举报:12345、12350热线;

3.微信举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

4.来信邮寄:娄底市娄星区早元街500号,娄底市应急管理局二楼应急指挥中心。

三、奖励标准

群众举报煤矿瞒报亡人事故、停产整改期间违法生产线索,经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严格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湘应急发〔2025〕12号)规定核算奖金,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 30 万元。

四、有关说明

1.申领奖励,须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一是举报应当载明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违法事实等基本情况及可核查的必要证据线索;二是举报线索在受理之时,尚未被监管部门掌握;三是实行实名举报,可核验举报人真实身份。线索经查证属实后,结合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现实危害程度等综合因素核定奖励额度,一次性兑付奖金。

2.同一线索被多人先后举报的,仅奖励第一个被受理的有效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由第一署名人持本人有效证件或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其他联名举报人领取奖金。

3.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故意制造举报事项,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或企业,否则依法追究举报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娄底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18日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来源:娄底市应急管理局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thedosee/202609/7572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