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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娄底市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解除我市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安委,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和天气发展趋势,依据《娄底市防汛应急预案》《娄底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娄底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市应安委决定:自8月31日20时起,解除我市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仍处于汛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安委的工作部署,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随时做好后期可能发生的强降雨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度汛安全。

娄底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来源:娄底市应急管理局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thedosee/202608/7563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