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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娄底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解除我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安委,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我市当前汛情和天气形势,经市应安委研究决定,自7月23日10:00起解除我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应安委的工作部署,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落实落细防汛减灾各项措施,随时做好后期可能发生的短时强降雨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度汛安全。

娄底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23日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thedosee/202607/7552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