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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码头建设及航道综合治理项目航道综合治理部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4号令)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应向公众公告环评报告书的相关信息,以进一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单位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现将项目建设及环评有关内容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环评报告书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新化县码头建设及航道综合治理项目航道综合治理部分
建设地点:资江四桥-白沙湾货运综合码头
建设单位: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 25589.76万元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本项目资金来源采用自筹和银行贷款。其中自筹资金 6187.6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24.18%;银行贷款19402.1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75.82%。
建设规模和内容:航道综合治理长度共26km(另含龙湾客运码头进港航道综合治理0.8km),航道疏浚(清礁)量为 96.7万 m3,新建护岸596m,新建航标51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王先生
(3)联系方式:1880738593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1)环评单位名称:湖南湘中卓尚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吴先生
(3)联系方式:0738 --78707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联系地址:娄底市新化县上渡办事处白沙洲路
(2)联系人:王先生
(3)联系方式:18807385939
(4)电子邮箱:18807385939@139.com
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7日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责任编辑:谢吕霞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thedosee/202607/75467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