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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点外卖,已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生活日常。然而,线上店铺资质是否真实、后厨操作是否规范、食品是否安全,始终是群众最关心的痛点,也是监管执法的重点。今年以来,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展开地毯式排查,累计摸排门店1603家,214家违规店铺被下线,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1起,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经营者。现选取专项整治中查办的四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以警示行业经营者、净化网络订餐环境。

案例一:某餐饮店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

案情介绍:2026年4月1日,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发现,辖区某餐饮店为在线上引流,使用两张《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外卖平台分别注册店铺。经查,其中一张为该店合法持有的许可证,另一张系该店老板冒用他人营业执照、通过网络购买的伪造证件,两家店铺的实际加工和取餐地址均在同一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依法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通知平台对违规多开的店铺予以下架,并将伪造证件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二:某餐饮店涉嫌伪造证照“一店多开”案

案情介绍:2026年4月16日,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餐饮店在外卖平台上传的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名称不一致。经查,该店为获取更多线上流量,通过网络购买伪造的证照,在外卖平台另行注册4家“虚假分身”店铺,所有店铺的菜品均在同一加工档口完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规定。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立案查处,同时通知平台对违规多开的店铺予以下架,并将伪造证件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三:某蛋糕店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案

案情介绍:2026年4月14日,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发现,某蛋糕店操作间内存放有已开封使用的复配着色剂5种,均已超过保质期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过期的食品添加剂,并处以10000元罚款。

案例四:娄底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资格审查案

案情介绍:2026年4月16日,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发现,某外卖平台上有4家入网餐饮商户存在伪造许可证、实际地址与公示地址不一致等问题。经查,娄底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平台在娄星区的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进行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立案查处。

以上四个案例,折射出当前网络餐饮领域存在问题:有的为“一店多开”购买假证照,有的漠视食品安全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平台代理机构则未履行资质审查法定义务。食品安全不容儿戏,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试图弄虚作假、突破底线的经营行为,终将难逃法律惩处。奉劝广大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及平台代理机构,务必引以为戒、守法经营,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曾赛芬)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counties/louxingqu/202606/7532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