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专题集合检察院专栏检察要闻 “福利卡”扫码领礼?当心!双峰一女子被骗27.5万元

“福利卡”扫码领礼?当心!双峰一女子被骗27.5万元

一个莫名出现在门卫室的快递包裹,一张印有“京东”标识的福利卡,让娄底双峰县的罗女士一步步掏空积蓄,被骗走27.5万元。而贪图好处费、帮忙取现转移赃款的曾某某,也换来牢狱之灾。2025年5月12日,经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曾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从天而降的“福利”暗藏陷阱

2024年12月,并未网购的罗女士收到一个陌生快递,内有一张印着京东logo的“福利卡”,醒目写着“扫码免费领大礼包”。罗女士扫码添加了“平台客服”。客服很快兑现了20元现金和小米手环的承诺,让她放松了警惕。随后,客服引导她加入QQ群,称“订阅店铺可获每单8元报酬”。罗女士完成小额任务后顺利拿到奖金,对此深信不疑。

两天后,群内发布“重磅福利”:下载“京东社区”APP,充值成为会员可获翻倍返利。罗女士先充值300元,本金和佣金迅速返还。她随即两次转账4999元升级高级会员。转账后,客服以“任务未完成”为由继续要求追加转账。当线上转账受阻,诈骗分子让她提取现金,通过“货拉拉”线下派送。罗女士先后四次取现,累计线下交付26.5万元。直至客服继续索要钱款,她才醒悟报警。

贪图小利帮取现,“取款手”获刑两年

公安机关将负责代取最后一笔赃款的曾某某抓获。经查,曾某某明知资金可能系诈骗所得,仍受上线指使,取走装有15万元现金的货拉拉包裹并转交,获利3000元。双峰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曾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其认罪认罚、系从犯、有坦白情节并退赔部分损失,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陌生快递切勿轻信,不明来源的二维码一律不扫。高额返利全是骗局,切勿盲目转账充值。更不要贪图小利,帮他人代收、代转、转移不明资金,避免沦为电诈帮凶,触犯法律。(通讯员 李娟燕)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jcyzl/202604/7512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