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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光里踔厉奋发——娄底检察机关善作善成书写精彩答卷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砥砺奋进、善作善成,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加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交上了一份精彩检察答卷。

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省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等省级以上荣誉,20余名干警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湖南省优秀公诉人、湖南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技能竞赛优秀办案能手、娄底市优秀政法干警、娄底市巾帼建功标兵等国家、省、市级荣誉30余项。各基层检察院分别获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

坚持党建引领,力保检察工作花红果硕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研究细化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措施。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和省院党组报告重要工作50余次。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组织全体党员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举行机关“七一”表彰大会,教育党员干警对党绝对忠诚、坚定理想信念。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亲自抓,机关党委书记统筹抓,专职副书记一线抓,支部书记具体抓”的责任体系,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化支部“五化”建设。

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化“读一本好书、听一次党课、开展一次研讨、撰写一篇心得、组织一次研学、办一件实事”的“六个一”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掀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开展“深入学习党史检史、做好新时代检察官”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推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等53项检察为民办实事承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扛起检察责任,维护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坚决维护社会安定。批捕各类刑事犯罪4013人,起诉4157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185人。起诉毒品犯罪518人。批捕涉黑涉恶犯罪33人,起诉58人,判决14人。积极参与“反诈打跨”“断卡”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13人。起诉非法集资、非法传销、洗钱等犯罪93人,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49人,起诉119人。注重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管理人员依法不批捕16人,不起诉18人。针对案件久侦不结问题,联合公安机关清理涉民营企业“挂案”20件,撤案15件,帮助民营企业甩掉发展包袱。针对民营企业在转型过程中依法经营意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欠缺等问题开展法治宣讲,出台6项检察规定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深化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7件24人,起诉24人,依法对攸县县委原副书记、攸县人民政府原县长苏涛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立案侦查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件8人,起诉4人,其中立案侦查了冷水江市法院原院长龚新连、原副院长孙湘衡等4人涉嫌徇私枉法案,双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原副大队长朱剑红等4人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案。

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提质增效

以优化“案-件比”和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抓手,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案-件比”为1.131,同比下降0.8314(反向指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3.41%。督促侦查机关立案66件90人、撤案42件53人。纠正减刑、假释、暂于监外执行不当以及社区矫正脱管漏管273人,切实防止“纸面服刑”。

以提高精准度和权威性为目标,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针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72件,法院已回复采纳134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75件,法院已回复采纳35件。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起诉案件143件。

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通过促成和解、督促纠正违法、给予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35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提出检察建议35件,法院已采纳29件。

以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为指引,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14吨。支持有关行政单位作为赔偿权利人,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66万余元。依法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在市应急管理局设立安全生产检察联络室,加强协作配合,以法治之力筑牢安全生产之基。市检察院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切实增强检察监督刚性。

抓基层强基础,激发检察工作内生动力

不断转变执法理念。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整体布局,坚持以转变理念引领检察工作,努力适应内外形势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更高要求,强化“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双赢多赢共赢”“以人民为中心”“少捕慎诉慎押”等理念,努力使执法理念转变成为推动娄底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的内生动力。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出台相关规章制度30项。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市检察院25人次填报或说明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对有关人员均按政策处理到位。

大力倡导争先创优。市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争先创优这一方向部署,明确提出“确保检察业务工作持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综合工作持续在全国、全省争取先进”的目标要求。深入推进“找差距、补短板、创一流”活动,结合省、市重点工作部署和业务数据运行情况,查找短板、弱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冲刺全年工作目标。

加强检察权监督制约。开展办案安全隐患大排查、规范执法大检查、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情况大调研,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安全责任,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定期召开全市检察业务数据会商会。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查摆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到位,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规范行使。

全面夯实发展根基。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倒逼检察官以“求极致”的态度提升办案质效。深化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联系指导基层检察院制度,协调解决发展难题。推行“导师带新人”培训模式,169名干警结对开展传帮带。坚持注重实干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新选拔了3名年富力强的基层检察长、2名业绩突出的市院领导,推荐3名优秀党外干部到基层担任领导职务。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专项监督调研。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定期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民营企业家代表168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务公开活动,增进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打造阳光检察,在多个平台发布检察信息200多条,多个新媒体作品被CCTV今日说法、中央政法委、检察日报正义网、湖南省委政法委、湖南检察等官方平台采用,让检察工作走出法律圈,走进老百姓的朋友圈。

2月17日,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工作务虚会,围绕“2021怎么看,2022怎么干”开展集体研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太平勉励大家在大好春光里锚定争先创优目标,以落实“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坚定不移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起步就是加速、开局就是争先”的紧迫感,深入“作业面”,当好“施工员”,“致广大而尽精微”,向着“止于至善”踔厉奋发,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记者 黄灿 通讯员 谢特波 颜雯)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jcyzl/202203/6719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