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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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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娄底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

娄底新闻网讯(记者 彭爱萍)12月22日,娄底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一级巡视员石艳萍主持。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学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一级巡视员陈明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杨金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楠修、彭增光、朱鸿宾,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邓光吕出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毛健刚,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胡忠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戴德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筱玲,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李太平,市政府秘书长杨维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及被审计单位关于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决定《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接受个别同志辞去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补选个别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人事任免案,听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石艳萍指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积极推动整改,成效较明显。下一步,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加强后续跟踪整改。要强化法治思维,统筹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推动遗留问题解决。要研究出台关于完善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查联动、跟踪检查、结果运用等制度。审计部门要创新审计方式,突出审计重点,完善审计流程,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审计整改与加强预算管理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推进财审联动,实现成果共享。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宪法、法律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正确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news/govnews/202112/6664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