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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党代会 建设新娄底”②:在法治光辉中奋进——娄底全面依法治市蹄疾步稳

在法治光辉中奋进

——娄底全面依法治市蹄疾步稳

记者 黄灿 通讯员 黄洋 丁杏芬

日前,娄底市委依法治市办向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下发征求意见函,就即将出台的《娄底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再次擂响了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加快推进法治娄底建设的奋进鼓点。

2020年,娄底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篇文章”,依法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蹄疾步稳,法治娄底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娄底市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强化理论学习,突出政治引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依法防疫中推动提高依法治市能力。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召开市委政法委全会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11个坚持”要求在娄底落地生根。

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统筹谋划。市委书记带头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部署依法防疫、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乡村建设等多项重点工作,专题研究重大问题。5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由党委“一把手”任主任的县(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强化督察考核,做细做实法治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若干问题的意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等重点工作。下发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突出对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平安建设、行政争议化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重点工作的考核。将依法治市纳入绩效、平安建设考评,推动法治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坚持科学立法,提升立法质量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娄底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取得显著成效。娄底立法工作在全省市州地方立法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推介。

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按照“全员参加,全过程参与,全社会动员”的要求,市人大法制委牵头,共组织开展各类调研走访、座谈研讨、专家论证、立法听证等活动73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专家学者、村(居)民代表等1122人次参与其中,收集各方意见建议933条,对法规草案进行了22次大的修改完善。《娄底市仙女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娄底市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条例》分别于2020年3月1日、9月1日实施,《娄底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加强市委、人大、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衔接联动和协调配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法制统一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均须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2020年,市县两级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149件,无一起规范性文件被撤销,向省政府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9件,市政府报备率、省政府备案率均为100%。娄底备案审查工作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充分肯定。

坚持严格规范执法,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五办五公开”改革,公布市本级51家单位共1610项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并利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清理规范全市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保留89项、取消4项。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在全省率先推出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一体式”模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一单两库”,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市纪委监委出台《严禁纪检监察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规定》,强化自我约束,在社会上树立了严格自律标杆,并牵头在全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市中级法院加大对金融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成功审结非法集资案件46件108人,予以刑事处罚108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7人,重刑率25%;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处置完毕涉民间融资风险资产处置执行案件41件,到位金额约5.15亿元。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铺开。出台《娄底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市157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印发《执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政法单位和关系民生的重点执法领域进行执法专项整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全市10340名执法人员进行基础数据采集。市司法局组织市直单位和娄星区各行政执法部门22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集中统一资格考试。市公安局办理案件坚持法制部门提前介入、法律风险评估、审核审批责任终身制,将案件办理的法律风险、舆情风险、稳定风险降到最低。

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印发《娄底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通过自愿申报、初审推荐、集体评议等程序,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涟源市“屋场会”、冷水江市公安局“城乡社区警务管理改革”3个项目均被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项目。

坚持公平公正司法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体制改革稳妥推进。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各级法院实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其中基层司改的“娄星模式”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批示肯定。

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逐步确立,司法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优化,司法衔接机制更加健全。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9件;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62件,发出检察建议101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8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3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01件。

行政复议改革初显成效。相继制定《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规则》,为“调解结案、听证审理”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成功实现了工作成果的制度化和法治化。创造性地运用“窗口前移,立案调解,听证审查”的案件办理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做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和谐一方”。

坚持“全民参与”守法目标,夯实法治根基

加强普法宣传。印发《2020年娄底市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内容。顺利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认真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始终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等6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因材施教,以宣传《宪法》《民法典》为重点,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以乡镇赶集、换届选举、党员冬训等为契机,扎实开展“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活动。

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共享。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率先实现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室设立全覆盖,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2037个村(社区)均有律师为人民群众提供“坐诊”式家门口法律服务。新冠疫情期间,娄底依托已建成的9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设置在村(社区)一级的21018个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开展法治宣传。2020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29件,其中民事案件774件、刑事案件2537件、行政案件18件,解答咨询7538余次。

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依托“智慧娄底”项目,结合综治中心建设,探索以“网格化+信息化”促进社会治理,全市划分为9773个网格,每个网格以村(社区)定补干部作为网格长,研发了网格员APP和“娄底红”志愿者小程序,网格员9815名,“娄底红”志愿者5万多人,祥和娄底微信群人数达到150万人,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履行文明劝导、治安巡逻、政策宣传、矛盾调解、问题摸排等职能,提高了基层治理整体水平。引入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补充行政执法监督力量。涟源市的“屋场会”、新化县的“上梅红”和“油溪桥”、双峰县矛盾纠纷调解“六一”工作法等经验,成为全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生动案例,被中央媒体追踪报道。

坚持依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开展涉疫普法活动。娄底市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法律知识简明读本5000余册。组织人民调解员进企业开展法律知识宣讲310次,发放民法典读本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

严格依法审查涉疫情防控政策性文件。娄底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政府、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单位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文件37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保证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力度。娄底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建立纠纷化解联动机制,主动对接重点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开展为期9个月的涉疫矛盾纠纷专项化解行动,对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明确领导包案、专人负责和调处时限,成功化解涉疫矛盾纠纷472件,涉及金额7890万元。全市三调联动成员单位先后以调解方式稳妥处置了城区商户、出租车、养殖户等群体维权和高校拆迁阻工等突出问题。市律师行业成立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团,公证、仲裁行业主动减免相关法律服务费用。

着力提高涉疫执法司法质效。全市公安机关持续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严肃查处了33起涉疫违法的典型案件。市中级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12条,依法从严惩治“编造虚假疫情信息”“虚构医用口罩诈骗”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全市两级法院执结涉企执行案件639件,到位金额为2.6亿元。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单位246359家(人)次,发出提醒整改函340份,整改到位问题7759个,查处违法行为51起。

市委依法治市办指出,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线,坚持以“新思想”定向领航、以“新理念”引领发展、以“新观念”谋划全局,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任务和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抓重点盯难点,补短板强弱项,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娄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2035年基本建成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news/govnews/202109/6595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