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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党代会 建设新娄底”①:让天更蓝、水更净——娄底市2016-2021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述

编者按:市第五次党代会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完成了市第五次党代会既定目标任务。娄底日报今起推出“喜迎党代会 建设新娄底”栏目,真实反映娄底各级各地和各行各业近年来的新作为、新成就、新气象,着力营造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实现新跨越的浓厚氛围,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激情、昂扬的干劲迎接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让天更蓝、水更净

——娄底市2016-2021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述

记者 谭小斌 李爱军

娄底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从2016年的89.1%提升至现在的95.9%,PM2.5空气综合指数连续5年实现“连年降”;娄底中心城区空气质量2018年、2020年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全市纳入考核的20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1个,Ⅱ类水质断面17个,Ⅲ类水质断面2个。8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近3年来,完成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388家、关闭石灰窑51家、采石场89家,煤矿总数从108家减少至24家……

自2016年市第五次党代会以来,娄底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强力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实施湘江流域污染防治和娄底市锡矿山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双一号工程”,全力推动了娄底高质量发展,精心描绘美丽中国娄底画卷。

深学笃行,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之责

2016年,在市第五次党代会上,市委提出了要“奋力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的新娄底。着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口号。市委、市政府为全面推进全市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决定启动“天蓝、水净、地绿”三年行动计划。

2017年,娄底市积极探索推进区域碳排放零增长,启动杨市镇零碳经济示范基地建设,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完成碳普查和碳规划。

2018年,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娄底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决议》,从12个方面部署“娄底行动”;修订了《娄底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娄底市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2019年,娄底制定出台《娄底市仙女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娄底市大熊山森林公园保护条例》,并就《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0年,娄底整合成立了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配合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建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市生态环境机制体制进一步优化。

2021年,娄底大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将问题分类制作成清单,分发给各责任部门开展整改,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等要求。

动真碰硬,坚决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开展以来,娄底市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当成一项政治责任,牢牢地抓在手里、扛在肩上,以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态度,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整改工作。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娄底市的9个问题上报完成8个,余下“危险废物超期贮存”1个问题属于持续整改的问题,已达到序时进度。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娄底市的6个问题上报完成4个,余下“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问题”“锡矿山区域历史遗留砷碱渣问题”已达到整改序时进度。省环保督察反馈的42个问题已完成37个,除涟源、冷水江城区空气质量排名靠后问题仍未完成外,余下4个问题达到序时进度。

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36个问题已完成10个,其余都达到序时进度。

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4个,已上报整改方案。同时,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指出娄底市21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4个,其余达到序时进度。

通过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活垃圾、油烟、噪声、恶臭、散乱污企业以及黑臭水体问题得到解决,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在不断增强。

夏季攻势,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从2017年开始,省委、省政府每年统一安排,省长亲自部署,向各市州下达“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发出“夏季攻势”动员令。“夏季攻势”已成为娄底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

通过实施污染防治“夏季攻势”,娄底市2018年共完成10大类249项环境整治任务,2019年共完成6大类133项环境整治任务,2020年共完成7大类124项环境整治任务。

2021年娄底共有9大类168项环境整治任务,截至今年7月底,已完成70项任务,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畜禽养殖污染、黑臭水体、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与此同时,娄底在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也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2016年启动“天蓝、水净、地绿”三年行动计划,3年来,共投资44.8亿元,完成39个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

2018年启动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3年来,全市共投入84.65亿元,完成了177个污染治理项目。

2018年开始,全面开展锡矿山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规划实施项目85个,目前已完成73个,总投资超28.9亿元。

2019年,启动关闭煤矿废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娄底将关闭煤矿涌水污染治理纳入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计划需治理的47个项目任务已完成30个;对2019年以来新增的煤矿涌水点治理同步推进,目前全市关闭煤矿产生酸性涌水均采取了应急处置措施,无煤矿酸性涌水直排。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了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升级转型,大力推进生态高质量发展

娄底市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把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十四五”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制定《娄底市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试行)》,大力推进“加速转型、奋力赶超”,切实加大生态环境源头治理力度。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近3年来,完成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388家、关闭石灰窑51家、采石场89家,煤矿总数从108家减少至24家。同时,坚持新办企业一律进园区,产业转型实现新突破。

坚决改造提升传统产能。培育壮大新动能,把产业链打造作为经济转型的重要突破口,统筹推进1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建设,全力建设薄板深加工产业基地、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基地、现代制造装备业基地,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现代化新娄底,推动“三高四新”战略在娄底落地落实。

2017年4月,湖南中部(株洲-湘潭-娄底)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获批全国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并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优秀;2019年,娄底市先进结构材料产业集群纳入国家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2020年,十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产值占规模工业的比重达到78.7%。

凝心聚力,不断健全创新环境监管机制

娄底市坚持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红利,全面提升全市的环境监管能力。

创新审批模式。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把项目审批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在简化环评审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为民服务等方面完善了环评改革措施,重新修订了《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为环评制度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娄底模式”。

创新监管执法。加强司法联动,成立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联络室和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联络室。同时,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完善统一行使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制度,实行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监管。2016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34件(其中按日计罚1起、查封扣押17起、限产停产18起、移送拘留116起、环境污染犯罪12起),罚款金额7415.26万元。

创新投融资机制。坚持市场化运作,采取放开市场、设立基金、PPP模式、购买服务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和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河道保洁、船舶污水垃圾回收上岸处理等实行购买服务。

创新宣传常态化机制。在“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宣传,积极动员各级各部门、企业、志愿服务队伍等单位共同参与生态环保事务。开通政务新媒体和“两微一端”,及时发布生态环保工作方面的政务信息,“两微”在全国排名中等水平。建立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保护舆情监控制度和报告请示制度,扩大正面宣传影响。

良好的工作举措为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了基础。空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7月30日,娄底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7,全省排名第6;优良率为91.4%;主要污染物PM2.5均值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各县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涟源市94.3%,双峰县91%,新化县87.6%,冷水江市84.8%。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纳入考核的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为娄底人民创造了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news/govnews/202109/6594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