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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娄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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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2021年娄底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合同签约仪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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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医疗保障局与四家保险公司签署了《2021年娄底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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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倪志铭对做好2021年大病保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娄底新闻网讯(记者 王星 实习生 曹涓涓 通讯员 陈满四)3月26日,2021年娄底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合同签约仪式举行。娄底市医疗保障局分别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娄底分公司、中华财险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娄底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险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签署了《2021年娄底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合同》。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国家基本医疗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此轮签约标志着娄底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第二轮(2019-2021年)已经进入第三年。2020年,全市共支付大病保险待遇45103人,支付资金25652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患病就医的医疗费用负担,充分发挥了保险“社会稳定器”的良好作用,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签约仪式上,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倪志铭对做好2021年大病保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到位;要提高能力水平,服务到位;要提高履约意识,监管到位;要提高合作意识,配合到位。

倪志铭强调,大病医疗保险是娄底市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惠济民生政策的一件大事,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和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要强化政治意识,把“让百姓满意,让真正受大病困扰的百姓得到实惠”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老百姓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各承办保险公司要通过医疗巡查、医疗费用核查等形式加强监督监管;要加强沟通、建立机制,确保大病保险工作按政策、依法依规安全进行,做到让政府放心、百姓满意,实现政府、市场、群众“三赢”。

签约仪式上,围绕如何把居民大病保险这项惠民福祉办好、办实这一主题,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和保险公司在规范运作、精细管理、优化服务、快速理赔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探讨,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news/202103/6470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