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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湖南行动内容是什么?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及教育活动,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残疾预防及康复等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

(二)合理膳食行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湖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30实施方案》,实施营养干预,指导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膳食习惯,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三)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全民健身场地及设施建设,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推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 

(四)控烟行动。持续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知程度。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教师发挥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加大控烟执法力度,强化控烟工作机构及网络建设,健全完善省、市两级控烟监测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推进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及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工作,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健全基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及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防控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完善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成更高水平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和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健全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预防控制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孕产妇提供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实现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全覆盖。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升妇女生殖健康服务能力,继续推进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改善。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加强体育锻炼。依法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保障学生健康安全。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将体育及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体系,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推进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市州、县市分别明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完善职业健康标准和措施。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完善无责任主体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机制。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老年医学研究,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加快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知识普及教育的公众平台,普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动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能力建设。推广“县治、乡管、村访”的急慢分治模式,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缓解期的居家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8/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提高全社会“早防、早诊、早治”意识,减少或消除导致癌症高发的相关因素。建立癌症大数据平台,推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全覆盖。建立高危人群筛查制度,创造条件开展口腔癌、鼻咽癌、肺癌等高发癌种的机会性筛查。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升基层癌症诊疗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协作网络及信息报告系统。探索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实施高危人群首诊检测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肺功能检测纳入体检项目制度。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缓解期患者居家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逐步完善城乡居民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7/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糖尿病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检测空腹血糖值制度。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诊疗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负责)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全面落实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麻风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综合防控措施。强化饮水型燃煤型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加强口岸检疫,严格口岸重点传染病防控,改进国际旅行健康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全省血吸虫病防控分别实现有效控制和消除危害,并维持消除状态。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content/202010/6375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