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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检察院接受全国文明单位复查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龙海婕)9月3日,省委宣传部文明一处处长李力明等一行受中央文明办委托,对涟源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复检验收。娄底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文明一科科长周佑秋,涟源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梁育清等陪同,涟源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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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复查现场)

复查过程包含实地检查、创建汇报、资料抽查等三个环节。检查组一行先对该院的办公环境和文明创建氛围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了院风角、检察文化园、职工食堂、荣誉室、读书吧等场所。在汇报会上,检查组对照实地测评记录表,通过调查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该院文明单位创建情况进行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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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对涟源市检察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近年来该院文明建设投入力度更大、创建氛围更加浓厚、整体环境更加整洁有序、社会责任感更强,创建工作亮点突出,希望涟源市检察院更好地发挥文明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把精神文明创建的好做法保持下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推动涟源检察文明水平更上一层楼,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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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检察院于2017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近三年来,在省、娄底、涟源三级文明委办的精心指导下,该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全员参与浓厚创文氛围,苦练内功打造文明队伍新素质,丰富载体引领文明健康新风尚,在优化服务中体现文明意识,在执法办案中体现文明司法,在法律监督中彰显文明情怀,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了一个新高度。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jcyzl/202009/6359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