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专题集合检察院专栏检察要闻 小酌本人生乐事 酒后驾车引牢狱之灾

小酌本人生乐事 酒后驾车引牢狱之灾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吴向楚)日前,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吴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虽吴某认罪认罚,但终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的实刑。

2019年11月27日晚,吴某陆续喝了四杯水酒、大量啤酒,后又饮高度白酒一杯,醉后不知回家路。次日凌晨3时许,驾驶其轿车搭乘颜某某、吴某某从冷水江市城区驶往潘桥方向,途径S235 44km+449.7mm布溪郭家桥三组地段时其轿车前部撞到停在路边的重型罐式货车尾部,消防出警后才挽救吴某等三人的生命,最终造成三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吴某的酒精含量为 176.88mg/100ml,负事故主要责任。

检察官提醒各位车主,亲朋好友聚会本是开心的事,如期间有饮酒,切勿在酒后驾车。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不要因为自信酒量好或车技熟练,或路途短暂而心存侥幸,在酒后驾车,以免造成悲剧。即使未造成事故,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检查官在此再次呼吁广大的车主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jcyzl/202006/6313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