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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环境没有局外人

4月28日,娄底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非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娄底市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条例(草案)》及其有关具体事项。会议指出,立法保护环境是我们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也是我们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有益实践。娄底市2017年11月6日公布了《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2月18日公布了《娄底市仙女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0年3月1日实施……多项条例法规的出台,充分展示了娄底坚持绿色发展的决心和行动。

依靠制度、法治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是党和政府重视生态建设和保护的体现。生态建设和保护一方面需要管理层不断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划出生态保护红线、促进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水、土、气综合治理,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法治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另一方面,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克服环境保护是“国家的事”“政府的事”,与自己“无关”的思想,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者、监督者,不能把自己当“旁观者”“局外人”,而是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中去,自觉把法规制度落到实处。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再。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一款必须共建方能共享的产品。要将生态文明建设的蓝图变为现实,需要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每个人都要积极贡献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从改变自身生活方式做起,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做起,人人都当城市乡村的“美容师”,不乱丢烟头果皮纸屑,养成垃圾入桶和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积极开展工业生产节能减排,减少农药化肥用量和农业面源污染,为自己和他人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近年来,娄底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把锡矿山砷碱渣治理作为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的重点工作来抓,着力推动娄底“天蓝水净地绿”三年行动计划,生态环境日益改善,圆满完成配合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工作,超额完成省定重点项目减排任务,并提前完成了全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绿色的“湘中明珠”正绽放新的光彩。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news/shiping/202005/6292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