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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警方抓获3名以销售口罩为由实施诈骗嫌疑人

娄底新闻网讯 在全国人民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有极少数人以销售口罩等疫情防护物质为名实施诈骗。

双峰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利刃尖刀作用,依法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全警上下快侦快破、从严惩治,快速侦破3起以销售口罩为由诈骗群众钱财的案件,抓获3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2月10日,刑侦大队在工作中获得线索:有人在QQ、微信、闲鱼等社交、购物平台发布售卖口罩的虚假信息进行诈骗。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黄祥光,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刘方明立即指示要快速落实查办,刑侦大队长禹科龙靠前指挥,副中队长戴世文带领反诈中心侦查员紧锣密鼓地开展侦查与研判,在娄底市反诈中心的大力支持下,迅速锁定嫌疑人。

2月10日18时,刑侦大队联合印塘派出所民警在印塘乡将嫌疑人谢某抓获。经查,谢某发现在疫情形势严峻时期,一罩难求,认为假卖口罩有利可图,随即利用自己有信用度的闲鱼账号在APP上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之后通过QQ与客户联系,要求对方先支付定金,在收取对方定金后立即将客户拉黑。谢某通过该种方式诈骗多人,涉案金额一万余元。

2月12日上午,刑侦大队联合锁石派出所民警,在锁石镇抓获虚假售卖口罩的诈骗犯罪嫌疑人王某。疫情防控期间,王某通过QQ在各省车友群内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之后收取客户钱款后再将其拉黑,累计涉案金额六千余元。

2月12日中午,刑侦大队民警在双峰县城某小区抓获虚假售卖口罩的诈骗犯罪嫌疑人王某(二)。王某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售卖口罩的虚假信息,收取客户钱款后再将其拉黑,累计涉案金额五万余元。

谢某、王某、王某(二)因以销售口罩为由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查处。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明确要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

2月2日,娄底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其中第六条——“以销售口罩、防护服、‘特效药’等防治防护物资为名诈骗的或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及治疗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通讯员 王丽娜)

文章来源:http://www.ldnews.cn/Police/culture/202002/6228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