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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国柱 曾伶俐)10月30日上午,新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志业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佳林应邀列席。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详细向审判委员会汇报了案件审理情况。李佳林就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发表了意见,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新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就案件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各自发表了意见。审判委员会依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三件刑事案件均形成了裁判意见。

李佳林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法检两院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有利于密切两院的协作配合,共同构建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彭志业对李佳林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表示欢迎,指出新化法院将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要求,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在诉讼活动中坚持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content/201910/6145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