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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网友“娄星区法院法官枉法裁判”

来自 娄底市委网信办 的调查回复:对网友“阳光”所提问题的回复 

网友“阳光”:

您好!

你在红网《问政湖南》上反映《娄星区法院法官枉法裁判》的帖文已获悉,经调度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原告蔡某克诉被告蔡某军、蔡某龙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蔡某克的委托代理人刘某克,被告蔡某军以及其委托代理人蔡某芬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蔡某龙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予以缺席审理。本案一审判决后,蔡某军不服本院判决,向娄底市中院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当中。

欢迎拨打娄星区法院电话0738——8520700,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咨询。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msdd.ldnews.cn/Advisory/201909/6121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