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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心城区公共供水水资源费调整听证会举行

娄底日报讯  8月13日,我市中心城区公共供水水资源费调整听证会举行,各有关部门、利益相关方代表及消费者代表等20余人参加听证会。

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限期落实城市供水企业水资源费的足额征收,我省水资源费征收于2013年10月1日起由按城市供水企业售水量0.02元/立方米调整为按取水量0.08元/立方米收取。不论是否启动水价调整程序,水资源费征收一律从2015年1月1日起按取水量和新标准执行到位。城市供水企业可同时从2015年1月1日起按每立方米不超过0.125元相应上调终端水价,水资源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近几年来,我市相关部门通过多方听取意见,反复论证,多方协调将听证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拟将公共供水水资源费由现行的0.02元/立方米调整到0.12元/立方米。此次听证会旨在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形成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

听证会上,大多数参会人倾向于暂缓调整。同时,他们还从不同的角度对听证方案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对供水企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我市价格主管部门表示,将尽快把参会人提出的意见形成听证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制定公共供水水资源费调整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也希望供水企业认真听取参会人对供水服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强化内部管理,降低成本和损耗,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用户,切实保证居民用水安全。(本报记者 李爱军 通讯员 蔡国军)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news/201908/6085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