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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县级以上人大均已设立或批准设立社会委员会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湖南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目前,我省县级以上人大均已设立或批准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出席会议并讲话。

县级以上人大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是中央深化人大机构改革的要求,其职责包括研究、审议、拟订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议案、法规草案,协助本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执法检查等,这对于加强社会建设,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依法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省人大及13个市州人大已相继设立了社会委,另有1个市已确定了社会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只待召开代表大会表决通过;122个县市区人大已有94个设立了社会委,其余已获批准并正在筹建。

会议强调,要坚持准确的工作定位,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要贯彻民生工作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和保障民生。要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治保障。要突出社会管理、社会保障、权益维护3个重点,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刘文韬 通讯员 陈轲)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zhnews/hunan/201905/6020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