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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培训 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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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现场)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肖婷)11月5日上午,全国检察机关召开学习贯彻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电视电话会议。一名公诉科干警表示, 通过此次视频培训会议,对新《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有了更加深刻理解,增强了检察工作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收获颇丰。娄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理丽,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全体检察干警在八楼会议厅参加了会议。

培训首先就《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以及主要内容、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修订内容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学习和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讲话

会议认为,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了检察机关行使国家法律监督权的法律依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完善检察机关行使国家法律监督权的要求,深化了党中央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落实了宪法对检察机关的定位,确定和巩固了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的成果。符合司法规律、体现时代精神,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实的法律基础。

与会干警纷纷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职业道德,特别是将修改后的知识点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扎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jcyzl/201811/5843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