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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公安部门严打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娄底日报讯(记者 刘明军)近年来,娄底市各级公安机关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取得重大战果:自2016年至今年8月初,全市共立环境类行政案件57起,刑事案件23起,省督案件2起,刑事拘留46人,移送起诉25人,市公安局环境移诉指标任务完成率连续3年排名全省前三,先后荣获省级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6人。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为全面提升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业化、专职化水平,市局于2015年成立了食品案件侦查大队,隶属治安支队,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环境案件侦破协调工作;2017年,市局再次补充3名侦查骨干民警到食品案件侦查大队,全市6个县市区公安机关均在治安大队内设食药案件侦查中队,机构、人员配备走在全省前列。同时,不断完善升级整体打防机制:在公安机关内部,进一步统筹整合网技、经侦、刑侦等警种侦查资源,联合经营案件线索,侦破一批大案要案,同时,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实现从单兵作战向整体协作转变。2015年7月,市公安局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环保局4部门联合成立了娄底市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015年9月,市公安局与市环保局联合成立了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成为全省率先正式成立联席会议机制和办公室的地级市。同时,充分发挥群众力量的监督作用,构建起了全局联动、全民参与的治水格局,完成了从市到乡的三级“河道警长”设置,打造了具有娄底特色的“河道警长”制度。

开展了食药环“利剑行动”、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役,为政府以治水、治气为突破口的产业转型升级、城乡一体提升提供法治保障。先后配合市畜牧水产局、市环保局开展了打击“电捕鱼”专项行动、河道综合治理、饮用水保护、孙水河保护、采石场规范整治、煤矿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8个;对屡打不绝、群众反复举报、社会反映强烈、严重危害生态安全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实施重特大案件督办制度。查处的新化县胜利煤矿破坏环境案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充分肯定。另外,注重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执法信息和环境保护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安全意识,落实举报奖励办法,公布“河道警长”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同时加大网络涉环境污染舆情信息的收集。截至目前,共收集各类线索、举报20余条,从中破获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真正做到案案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news/loudi/201808/5744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