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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光天化日下肇事逃逸 天网恢恢终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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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被抓捕)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谢伟锋 谢馨)7月14日15时10分许,在S314线双峰县沙塘乡红云村路段,从重庆驾驶摩托车途经双峰的19岁年轻人廖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被车辆碰撞,造成廖某受重伤,摩托车受损。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不顾倒在地上年轻的伤者,驾车逃离现场。三天后,廖某在湘雅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警后,因伤者伤势严重,大队领导第一时间指令大队事故中队提前介入事故调查。经过详细的勘查,现场除了破损的摩托车,也没有其他车辆碎片。尽管是大白天,由于事发现场在弯道处,两侧没有房屋,现场走访,没有人看到事故的发生,更没有人能提供肇事车辆的信息。反复的勘查和走访,没有得到更多有价值的线索。

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调取了事故现场道路上的卡口信息,对在事故时间段经过卡口的几百台车辆逐一甄别排查,但由于事故时间不准确,卡口距离事故地点较远,需排查的车辆数量多,难度很大。经过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终于在当天晚上发现疑似的肇事车驶向了黄巢山顶的风力发电基地工地内。尽管已是深夜,大队领导仍立即安排警力并亲自带队对山中的各处工地进行了搜索,找到了疑似的肇事车。

通过技术检验,可以确定此车就是与廖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的肇事车。但由于车上找不到任何车辆及驾驶人的信息,无法第一时间找到肇事驾驶员。办案民警没有放弃,围绕车子开展了大量外围调查和技术侦查工作。7月17日,办案民警确认此车驾驶人系新邵县潭府乡的李某。但当民警赶到李某家时,李某却不在家,家人也不知李某去向,李某手机也已停机。这更证实李某驾驶肇事逃逸的事实。针对李某的抓捕工作随即展开。

7月25日,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衡阳市常宁县警方的配合下,将事发后一直躲藏在常宁的肇事驾驶员李某抓获。李某交待,自己在发生事故后驾车逃离了现场,将肇事车开到山中藏匿,并将车上所有标识清除,然后自己更换了电话卡,一直躲藏在外。李某自以为采取了一系列的“反侦查”手段,警察应该是无法找到自己的。

尽管李某自以为聪明,他却不知天网恢恢,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编辑/袁润秋)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content/201807/5737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