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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调整为每户每年13000元

(参军报国 无上光荣)

(通知文件)

(通知文件)

(通知文件)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廖志辉)7月12日,记者从娄底市征兵办了解到,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户每年13000元。
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批准,娄底市民政局、财政局,娄底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的通知》,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2018年开始,对全市批准入伍服义务兵的大学生,按照毕业生6000元、在校生3000元(含高校新生)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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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news/201807/57173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