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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委常委带头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有志)近日,双峰县相继召开2018年第13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和第8次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专题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指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具体化、制度化,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落实到党内法规层面,作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地方安全稳定,一刻不能松懈、一点不能侥幸。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责任落实;要严格追责问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要针对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采取常态化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从县委常委做起,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深学细研,主动谋划、主动作为,逐项逐条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自己研究部署、自己督促检查、自己推动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要求落到实处。县安委会要定期分析研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排出时间节点逐个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提高双峰县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编辑/袁润秋)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counties/shuangfeng/201805/5656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