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专题集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时讯 冷水江法院快速调解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冷水江法院快速调解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谭东海 刘潘)“能这么快拿到这笔钱,真的太感谢法官的付出。”申请执行人侯某感激地说道。在五一期间,冷水江法院执行法官刘献忠快速调解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8月1日,被执行人刘某驾驶货车从新化县驶往冷水江市,遇申请执行人侯某驾驶摩托车同向行驶,刘某超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侯某左膝关节内侧半月板受伤。后因赔偿未达成协议,侯某遂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提起诉讼。法院于12月14日判决刘某赔偿侯某各种经济损失共计42431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自觉履行赔偿义务,侯某申请强制执行。

冷水江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该案后,认真查阅了情况,考虑到案款金额小,如果按照通常的执行方法,要先评估保全车辆的价值,再拍卖,走评估拍卖流程不仅费时而且费钱,考虑到双方利益,执行法官决定趁五一假期双方当事人都有时间来做调解工作解决纠纷。一开始调解不是很顺利,刘献忠法官耐心细致找双方当事人聊天谈心、分析利害关系,终于经过一个多小时地努力,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刘某一次性支付侯某四万元赔偿款执结该案。

当刘某将四万元赔偿款通过法院付给侯某,侯某同意法院解除对刘某车辆的扣押并同意法院结案时,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地离开了法院。(编辑/曹向潮)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content/201805/5641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