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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法院兑现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绿色通道”立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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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刘某桂从新化法院立案信访局局长陈湘元手中接过一沓厚厚的钞票,喜笑颜开)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姣兰)2月9日下午,在新化法院一楼立案大厅里,农民工刘某桂从立案信访局局长陈湘元手中接过一沓厚厚的钞票,喜笑颜开。这是新化法院自2月5日开启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以来兑现的第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刘某桂2011年10月在新化县某矿业有限公司井下从事电工工作,2017年1月离开该公司。2017年8月23日经娄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刘某桂患职业性煤工尘肺贰期残,后双方就是否属于工伤发生争议,2018年1月11日新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申诉人刘某桂与被诉人新化县某矿业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17年1月期间的劳动关系成立,该裁决已经产生法律效力。2018年2月4日由新化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新化县某矿业有限公司自愿支付刘某桂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待遇、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业病诊断费等一切费用人民币128000元。该笔现金由新化县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兑现。(编辑/潘琳)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content/201802/5555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