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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法院荣获2017年全市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优胜单位

(获奖合影)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姣兰)11月23日,新化县法院在娄底市两级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总结表彰会议上,荣获“2017年全市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优胜单位”,执行局刘登寿、曾均安、卿明建三人荣获“2017年全市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执行能手”称号。
今年4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了全市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推出一系列的强硬执行措施。截至10月,娄底市两级法院共清理执行积案11483件,清积率达98.6%,执行标的到位29820.60811万元,标的到位率达96.6%。
新化法院在这次行动中表现突出,通过执行团队化、信息化、警务化、多元化、规范化“五化”同步,打造“立体执行”新模式。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夏日雷霆”、涉金融机构案件、打击拒执犯罪等专项执行活动,在这次行动中清理执行积案1793件,清积率达100%,执行标的到位6364.835977万元,标的到位率达98.86%。积极推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新化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工作联动格局进一步形成。(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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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content/201711/54661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