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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集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时讯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后悔莫及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后悔莫及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匡杉21岁,如花似玉的年纪,本还在父母的羽翼下撒娇。却因为懵懂无知,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搭载自己的两个小孩,结果碰撞到行人致其死亡,两个孩子因此受伤,也将自己推上了犯罪之路。

近日,双峰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6月3日14时20分许,被告人王某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搭载其两个小孩,从双峰县城往双峰县沙塘乡方向行驶,途径永丰镇夕阳红养老院地段,未有效避让行人,致其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挂碰行人刘某,造成刘某、王某、王某的两个小孩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后王某主动投案自首并与被害人刘某近亲属和解,取得了刘某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摩托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王某具有自首,并取得了被害人刘某的近亲属的谅解等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编辑/刘芬风)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content/201710/5420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