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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何为)为有效落实《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进一步强化娄底能耗“双控”工作,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后期监督管理,9月11日-20日,娄底市节能监察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对娄底高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冶炼废渣年产60万吨超细矿粉等13个重大项目进行了“能评批建一致性”专项监察。

重点对项目能评自查报告及相关批复文件、建设规模和重点耗能设备购置安装、综合能源消耗及计量管理、节能工艺和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监察。督查组通过现场监察和深入了解,部分项目工程实质建设进展缓慢;部分项目单位存在主要耗能设备配备、能源计量管理、综合能耗统计、审查意见及客观实际有差距,能效水平未得到充分发挥,能评自查报告等资料上报不及时、不齐备等问题。

市节能监察中心主任陈健强指出,开展节能降耗不光具有节约成本、开源节流的经济收益;更是倡导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污染排放、建设两型社会的基础工程,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各项目单位要切实增强自觉意识,严格按照节能评审及批复意见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对此次监督检查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汲收,结合实际,整改优化,扎实做好节能工作,切实提升能效水平,积极打造节能企业。对相关情况及问题,市节能监察中心要公开通报,依法查处,做好总结推介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编辑/罗治勇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content/201709/5397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