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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要注重“四个上升”

日前,娄底市委市政府建立了《有事请找我》责任担当机制,并及时公布了“有事请找我”联系方式,同时,市委书记李荐国在娄底日报刊发署名文章《用脑用心解决好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充分展示了本届党委、政府对群众利益维护的拳拳服膺,对干部能力提升的悬悬而望。结合过去多年的信访岗位所见所闻、所思所想,笔者认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精神,抓好当前信访工作,使信访工作更好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应当突出“四个上升”。

工作责任上升至感情责任。任务分配、会议强调、考核追责,这些常规手段年年有、年年用,但就信访工作而言,个别地方总是年终答卷难及年初预期,总是全年花费大过年初预算,原因何在?干部不作为?显然不是;群众太刁蛮?也不是;体制不健全?还不是。原因之一,笔者认为就出在那“看似有责,实则无责”上,有责,是有守土之责、管辖之责;无责,是无关怀之责、体恤之责。前段,某县书记在察看贫困村时,面对真贫赤困,潸然泪下,事后,他在扶贫调度会议上疾言厉色:“扶贫不是排排坐、分果果,要集中资源、集中力量,聚焦真贫赤困,一个个拔穷根”。试问,面对信访群众,我们又有多少干部,还发扬革命传统,卷起过裤管,扶起过犁耙,端起过大茶碗,聊起过家常?已经没有几个。由于少数干部对群众缺乏主动的情感交流,工作中表现得耐心有限、经验有限,动不动就发生思想对立、观点对峙、行为对抗,从而一件很小的事情,在不经意间被激化放大,继而引发越级控诉,甚至演变为老户长诉。

换言之,常说的工作之责,往往也是8小时之内,特别是在与信访人见面时感觉有责,一旦信访人离开便暂时无则。而感情之责不一样,感情之责外要对来访群众负责,内要对自己良心负责,自然就会把群众诉求时刻放在心上,和颜悦色、轻言细语去沟通交流,如情如理、合法合规去答疑解惑。这便是要求之一。

言语交谈上升至法理甄别。群众来信来访,不是为了听好话,也不是为了听软话,更不是为了听气话。他们最希望领导干部,三言两语,讲句实话,说句真话,这事行不行?行,怎么办?不行,是为什么?所以,往往在接待群众时,有说“好话”的同志最后变成了“坏人”,说“坏话”同志的最终变为了好人。原因就在于此,因为好说要就着群众说,难免把话说满、说过,结果于情于理却过不去了,最终未能按你所说的那么办,群众自然脸上挂不住,心怀怨气。但如果说“坏话”的同志是就着理说,事说开了,理说透了,虽然群众一时不解,但他最终会明白过来,这时群众就认为说“坏话”的同志是负责任的人,明是非的人,懂道理的人。所以,接待群众,决不是要咬耳拉袖套近乎,而是要弄清楚事情原委,搞清楚对错是非。当然,甄别过程中,做到收放自如、引经据典、入情合理,也并非易事,但这却正是对领导干部勤于学习、勤于调研、勤于思考的基本要求。尤其信访干部,身处窗口、一线,法规学习当抓紧,案情分析当抓实,不能绕着群众走,绕开诉求走,也不能被表象牵着走,被言辞所误导。凡事要去除主观臆测,学会做群众诉求的“判断题”,对就对,错就错,是就是,非就非。

老子云:“夫轻诺必寡信”。尤其个别作风不实的干部当谨记,不可再为了加快打发走群众,用一哄二蒙三拐四骗五撮的伎俩,群众个个有双慧眼,能明察秋毫,不要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诉求转办上升至矛盾调处。“诉求总是在路上”,这是基础政府做好信访工作最需要直面和解决的问题之一。过去由于在一些诉求处理上,信访部门来了就转,再来再转,一转了事,导致群众上访“人在路上,事在纸上”,群众疲于奔波,干部也疲于应付。当然,这主要也反映出信访渠道中,缺乏一个能沉淀、能消化矛盾的“洼地”。一直来我们老讲疏通信访渠道,其实,如果信访只是一条渠道,只要不人为去堵塞,就不存在疏通不疏通之说。目前来看,各级信访部门不能只局限于当“中转站”。

怎么办?我们可以在县市区一级专门设立“信访矛盾集中调处中心”,通过单位抽调、社会雇员、见习律师等灵活方式组建一支基层经验丰富、法治力量强大的工作队伍,并建立健全一套科学、高效的诉求受理、矛盾调处、工作追责机制,专门负责全县(市区)范围内疑难信访问题的调查与处理。这样一来,可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把一地群众合理诉求化解工作“扛起来”,把信访工作从重视接谈、交办转移到矛盾化解和施政参议上来。排班接访的县(市区)领导也可以从接访一线撤下来,相应把重心转移到“信访督办、形势研判”上去,把更多时间、更多精力投入到专管工作中去。

行为引导上升至制度管束。信访人串联、越级、闹访等等,自然有求速求好心理在作祟的原因,但也全面凸显了高效引导和有效管束信访行为机制的缺失。比如说堵门事件,往往法不责众,一堵了之,或个别教育了之,接谈完后了之……这都极不利于信访秩序的维护和信访诉求的处理。又如进京闹访行为,受京地公安对“闹访”定性衡判不一的影响,地方不断滑入轮番挨批和反复接人的怪圈。其实,这也是基层政府在承担和应对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中,因慑于被追责,一味地上行下效,一再的侥幸心理,甚至“捂着被子干革命”,放弃了建议权所致。

行为引导上升至制度管束,主要是基层政府不能再“一边花钱买平安,一边骂花钱买平安的娘”,或老是寄希望于群众不出门,上级多关心。一方面,要主动健全信访工作横向、纵向的联动机制,做到在群众合理诉求上,合力承办,在不合理主张,一致说不。对于个别蓄意挑事、制造影响等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上访群众,其及时教育、训教和依法打击,要实施台帐管理、完善惩处机制,确保在基层坚决建立起矛盾调处和行为打击的双管制度。另一方面,对于信访工作中出现的“跑偏”现象,要勇于、善于影响上层决策,及时真实地把声音反馈上去。真正做到信访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真正做到以最低成本、最小对持,化解好社会矛盾,维护好信访秩序,构建起和谐环境。(编辑/姜友富)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news/shiping/201708/5354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