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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纲刚:推行“容缺审批” 开辟“绿色通道”

随着“放管服”改革步入深水区,探索如何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审批办法,成为新的改革课题。

一般情况下,对于项目办事单位都必须按要求准备齐全资料才可审批,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审批部门的工作要求。在尽可能提高审批效率的前提下,“容缺审批”模式已成为了行政审批单位将审批驶入快车道的突破口。

“容缺审批”,即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预先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告知项目办事单位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方法,待项目办事单位将相关材料补正后审批部门及时出具审批意见,出具相关批文。“容缺审批”模式改变原来“材料不齐不能办”的审批困境,变为“边受理边完善材料”的并联推进模式,可大大提高审批效率。

但是,在实施“容缺审批”过程中,始终要强调“容缺”是允许“暂缺”而不是“真缺”。可以通过三个措施把好“后补”关:一是强化缺失项目告知工作,审批工作人员在实施“容缺审批”登记时,当场将缺失的材料内容列成清单给予项目办事单位。二是强化资料保管与对比工作,将采用“容缺审批”的审批资料进行专门存放,待其补齐资料时,进行全面的系统性审核,确保资料齐全。三是强化审批逾期提醒提示工作,对未按时补正补齐资料的项目,审批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及时提醒办事单位。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将“容缺审批”扩展到办事项目的各个环节,实现多个部门大并联审批,极大降低各审批环节的启动门槛,方便项目单位同步申请办理多个审批业务。这既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有助于打通投资项目落地实施“最后一公里”,降低制度性成本,最终激发出区域经济活力。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content/201708/5332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