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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娄底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容市貌执法资料汇编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培训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塑造城管执法形象,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经党委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队开展“执法培训年”活动。为做好此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针,坚持以行政执法为主线,以执法培训为抓手,按照“磨刀不误砍柴工”的思想,强力推进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的提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人民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执法培训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全体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进一步正确掌握城管执法的业务知识、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执法办案能力,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实现“人人能执法,个个会办案的总体目标”,以不断适应城市管理的新形势和依法行政的新要求。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领导,成立执法培训年活动领导小组。

  长:朱文斌

组长:成雄高、邓露风(常务副组长)、谢新欣、姚艳华、付红兵、刘湘平

  员:喻富东、谭建武、付拥、周伟霞、刘敦、黄裕忠、李梦雄、梁瑞、刘健国、李国新、梁建民、杨克立、梁瑞锦、曾雄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支队法规科,邓露风同志任兼办公室主任,喻富东、刘敦任办公室副主任,杨柳青、阳玉华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承担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负责对培训时间、地点、人员、培训内容、授课老师、经费、后勤保障及培训纪律的统一管理等。  

四、活动方式

(一)邀请省、市法制部门、司法部门法学专家授课,支队统一组织开展两期执法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与岗位学法相结合,每期培训结束进行一次执法考试,考试成绩将做为评选“执法标兵”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采取闭卷考试和法律知识抢答赛的形式,以竞赛为契机,广泛动员执法人员掀起学法、普法的高潮。(具体方案见附件1)

(三)开展行政执法现场模拟培训,现场观摩执法效果和执法演示,组织经验交流及有关执法问题的探讨,研究新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推广执法工作典型经验,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具体方案见附件2)

(四)选派优秀执法人员到建设部干部学院组织的执法技巧培训班进行短期培训。

(五)邀请专业人员授课,开展规范制作案卷、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快速上传、刻录摄像资料等专业技能培训。

(六)选派基层骨干去长沙、湘潭等城市跟班学习。

(七)开展执法形象大比拼的军事队列训练。(具体方案见附件3)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的原则,注重分层次、分批次、分项目推进培训工作;通过分散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交流研讨、现场模拟、交叉观摩、实际操作等多种培训方式,加快提升队伍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五、活动计划

(一)领导力(领导干部)培训

1.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2.培训对象

支队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大队负责人

3.培训时间:适时组织,一年不少于2次。

4.培训内容

1)依法行政基础理论;

2)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

3)预防职务犯罪相关法律法规。

(二)能力拓展(执法骨干)培训

1.培训目标

通过能力拓展训练,更新知识、提升素质,提高依法行政及创新工作能力。

2.培训对象

法规科工作人员、中队负责人、中队法制员等。

3.培训时间:适时组织,5-10天。

4.培训内容

队伍管理、创新能力、依法行政、取证规则、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审查规则、法律文书档案管理等。

(三)执法技巧(全体执法人员)培训

1.培训目标

要求执法队员能娴熟地掌握各种城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和办案技能,并能准确、适当运用。

2.培训对象

全体执法人员。

3.组织实施

(1)以法律知识讲座的形式集中组织。

2)以行政执法现场模拟培训的形式集中组织。

3)以法律知识抢答赛的形式集中组织。

4)大队集中组织学习讨论,每月不少于1次。

4.培训时间

全年累计不少于15天。

5.培训内容

(1)行政执法及城管执法领域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城市管理中难题顽症的对策措施等

3)各大队结合工作实际认为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其他培训

支队还将根据具体情况举办短期专业技能培训,组织人员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省住建厅举办的专业培训,具体时间、内容另行通知。

六、活动纪律
  1、参加培训的科室、大队负责人协助培训领导进行管理。  

2、支队纪检监察室全程负责培训纪律纠察,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严重违纪的给予通报批评。  
  3、集中培训后要进行城管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参训人员待岗接受再培训直至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4、培训结束对参训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队员年度考核依据。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是行政执法队伍内强素质的有力手段。各科室、大队要统一思想,充分发动,提高执法人员对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参加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抓好落实,确保效果。各科室、大队要认真落实,积极配合,做到有集中学习记录、有学习出勤登记,个人有专用学习读书笔记,选派去外地学习交流的执法人员,要汇报学习成果,学习到的好的经验和新的知识向大家推广,切实把学习抓到实处。为确保学习培训达到预期目标,所有执法人员可购买不超过400元的相关书籍资料(凭发票到支队财务科报销)。

(三)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活动结束后,各科室、大队要认真总结执法培训年活动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支队要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大队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在执法培训年活动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思路,建立法制培训的长效机制。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6年214日


城管执法支队开展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力实施局“四个看不见,四个看得到”给力提质活动,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管控,经支队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市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局“四个看不见、四个看得到”给力提质活动要求为目标,以支队领导跟班带班解决重点问题为突破口,实行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教育引导和严管重罚相协调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重点开展流动摊担,店外经营、广告招牌的集中整治,坚决扼制各类市容乱象,确保街面秩序良好。

二、整体安排

按照“统一部署、大队联动、市区互动、重点突破、全面治理”的原则,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分二个阶段实施,对支队职责范围内的管辖道路划分一级路街和二级路街,2015年12月31日前,对一级路街实行精细管理,严格按照主管局提出的“四个看不见”标准打造市容秩序样板街,对二级路街上的马路市场及摊担进行取缔。2016年1月1日开始,巩固一阶段集中整治的成果,继续强力推进二阶段二级路街的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实现整个街面市容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工作有效有序进行,特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长:朱文斌

副组长:成雄高、邓露风、谢新欣、付红兵、姚艳华、刘湘平

      员:李梦雄、梁瑞、刘健国、李国新、梁建民、梁瑞锦、谭建武、刘敦、黄裕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谢新欣兼办公室主任,谭建武任办公室付主任,办公室设支队市容科。

四、工作措施

(一)马路市场和流动摊担

1、实施疏导减量。坚持以人为本,教育疏导为先,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分流退场,进市入店,加强守点巡查,通过思想工作,减少流动摊担的数量和规模。

2、加强错时管控。各区域大队切实加强早(8点以前早市管理)、中、晚(23点以前夜间管理)的空档管控,做到时间管控到位,人员安排到位。

3、强化取缔手段。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坚决取缔整治反弹和新出现的各类马路市场和夜宵市场;对不听劝导,屡教不改的顽固户依法采取登记保存措施,确保取缔到位。

4、加强联动管控。实行支队一盘棋,各大队之间,市与区之间要加强对接,统一行动,统一标准,统一口径,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氛围,加大对游击摊担的管控。 

(二)店外经营(包括占道堆物和店外加工作业)

1、强化宣传,细化台帐。按照临街门店分类管理和执法人员包干管理的思路,逐街路、逐门店,进行点对点的政策宣传,督促门店业主熟悉“门前三包”内容,履行“门前三包”业务,自觉配合执法人员的管理。

2、突出重点,常抓不懈。突出对占道修车、洗车、美容和加工作业等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政策宣传和严管重罚措施,督促门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3、切实加大临街门店占道摆卖、店外加工作业、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的查处力度,加大店容店貌各类乱象严管重罚措施。

(三)广告招牌

1、落实清除“牛皮癣”和横条幅的主体责任,做到清得早,清得勤,清得净,确保清除质量。

2、强化执法措施,营造严管、严控和严打的高压态势,使“牛皮癣”小广告无处贴,不敢贴。

3、建立“牛皮癣”长效清除机制,完善补充补签“牛皮癣”清除承包合同,明确清除范围、内容、质量和责任,确保“牛皮癣”清除工作常态运转。

4、积极配合局广告办进一步规范门店招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对影响城市市容的破旧招牌,不规范招牌依路逐店排查并组织拆除,对新设置的广告招牌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规范设置。

5、加强滥发广告传单的管控,发现一起,查扣一起。

五、整治步骤和具体要求

(一)摸底排查(11月20日前完成)

各大队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管辖区域,按照支队下发的排查摸底表,坚持问题导向,逐街逐路逐门店详细登记乱象现状,分类登记造册,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整改责任人。

(二)宣传发动(11月底前完成)

一是支队制定《娄底中心城区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集中整治动员会,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强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各大队要分别召开工作部署会,支队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会指导督促,对照乱象排查摸底表,细化任务措施,明确中队、路段责任,坚定整治信心,圆满完成集中整治任务。

三是围绕建立完善门前三包“一牌、一状、一卡”信息台帐,持续不断开展上门服务,宣传教育,政策解释,把集中整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与门店业主进行沟通交流,减少集中整治时的矛盾、冲突和压力。

(三)集中整治(12月底前完成)

1、对马路市场和流动摊担要区分自产自销和依摊经商摊贩两种情况处置,先动员进市入店,严禁流动经营和占道摆卖,对不听劝导,强占强卖,阻碍执法的违规者,采取依法登记保存和从重处罚的措施,逐一减少街面违章摊点存在,12月10前主街大道看不到流动摊担。次街小路基本看不到流动摊担。

二个特殊马路市场整治:一是涟滨街观化市场周边马路市场因历史原因,凌晨4点开始聚集马路占道经营,四大队要重点研究对策,7点前必须做好疏导进市工作,严控市场规模扩大和摊担分散流动经营;二是娄星路418地段马路市场,要严格按照全市取缔占道经营的要求,严禁摊市反弹,坚决取缔。

少数民族占道经营整治:按照市政府牵头七部门联合发文的要求加强城区18处摊点的监管,对新增摊类进行取缔。

2、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和义务的占道经营,乱摆乱设现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着重收集违章证据,立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依据城市管理相关处罚条例,择重实行顶格处罚,对拒不执行的,启动司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达到罚一警百,消除或减少违章乱象的执法效果。12月30日前主街大道看不到店容店貌各类乱象。

3、“牛皮癣”清洁队伍要严格落实每日八点前的普查普清和日常巡查发现及时清除的责任,新产生的“牛皮癣”停留不超过24小时,执法五大队重点加强清洁队伍的督查考核,依据绩效成绩,如实核拨经费。同时加大乱贴、乱挂和乱设的各类违章广告的立案处理,实行顶格处罚。12月10日前主次道路基本看不到“牛皮癣”,商业横、条幅及时清除。

4、集中整治阶段,要以依法扣压先行登记保存违法物品,及时消除市容乱象为主,为便于违章物品的识别和处置,对登记保存物品统一张贴有大队、中队和违章相对人标注的标签,以大队为单位先行保管存放,统一处置,从重处罚。

5、集中整治阶段要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集中整改。

(四)建长效机制

12月31日前,完成集中整治一阶段各项工作,各大队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再反弹。

六、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支队开展市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主管局“四个看不见,四个看得到”给力提质活动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跟班带班制度,支队领导对口参与指导、调度和协调分管大队的集中整治行动,深入一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骨干要充分发挥榜样作用,率先垂范深入一线,为基层排忧解难,确保集中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二)执法保障。全体执法人员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讲究工作方法,做到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相协调,支队负责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的协调,建立有效的接警机制和强制执行机制,确保在整治过程中对阻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的有效处置,确保一批典型案件的执行到位,树立城管执法权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三)作风保障。全体执法人员要保持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昂扬向上的工作斗志。支队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督察力度,重点对集中整治期间存在的政令不通,作风不实、纪律涣散,工作推动缓慢,工作成效不明的问题要严明纪律,严格督办,严肃问责。

(四)考评保障。集中整治期间的考核重点突出城区市容秩序质量的考评,对问题乱象全部量化扣分,要突出对单位作风建设、岗位履职和劳动纪律的严格督查,量化考评,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具体见考评办法)。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5年11月20日


违章占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全面净化城市交通环境,配合全市即将开展的缓解娄底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整治行动,局党委决定开展违章占道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推进,确有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

按照“用路于民、还路于民、入店经营、入市经营”的要求,采取全员上路、重点敏感地段守点巡逻和定岗定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等方式,对流动摊担、店外经营、占道促销、早夜市等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高强度的专项整治;对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大规模规范整治;对各类机动车长期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连续式集中整治,通过扎实开展违章占道专项整治,达到禁放有度、规范有序,城市环境整洁清新,城市秩序井然有序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成立违章占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谢万春

副组长:彭岳松、杨朝晖、安洪波、李孟桂、陈光祥

成员:罗富宗、陈平、周建军、成雄高、邓露风、谢新欣、付红兵、姚艳华、刘湘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法规科,安洪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陈平、周建军、罗富宗、邓露风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调度、检查、督促工作。

三、整治时间、范围

整治时间: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底

整治范围:娄底中心城区15米以上道路范围内所有的违章占道行为。

四、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流动摊担与店外经营整治

1、整治流动摊担

①通过集中执法,对主要街道、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整治,达到整治一处,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②通过错时执法解决流动摊担利用节假日和上下班时间占道经营的问题,各大队要准确摸清流动摊担占道经营的规律,不定时的开展错时集中执法进行突击整治。

③通过联合执法解决流动摊担利用市、区两级城管管辖区域交界地带占道经营的问题,各区域执法大队要积极与娄星区各街道办事处城管进行对接,相互支持配合,加大对主要街道与背街小巷交汇处的巡查管控力度。

④通过依法扣押的手段,最大限度的消除流动摊担。

2、整治店外经营

①落实临街门店分类管理,管住重点门店,看好其他门店。加大巡查密度,坚持每天对辖区的门前三包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违反“门前三包”管理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不按要求履行义务的,从严处罚。 

②集中整治占用道路维修清洗车辆及汽车装潢、美容的违章行为。

集中整治占用道路生产加工铝塑门窗、铁艺护栏、灯箱牌匾等违章行为。  

④门店管理要将责任分解到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整治。

(二)车辆在人行道乱停乱放专项整治

整治标准做到划线归位、停放整齐、规范管理。摩托车、自行车单排停放于人行道外侧的,车头一律朝外;单排停放于人行道内侧的,车尾朝内。除在画线的泊车位停车外,一律不得停放相关车辆。

①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印发宣传提纲,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宣传车队进行流动宣传,开辟电视、报纸专栏,广泛深入宣传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教育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市容秩序。

②做好人行道划线规范工作。在中心城区“四横”( 涟滨街、湘阳街、长青街、乐坪街)“四纵”(娄星路、氐星路、新星路、吉星路)交通干道及车流量较大的主要街道两侧人行道上施划摩托车位。

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各区域大队巡查中发现乱停乱放在人行道上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要开展人性化规劝,当事者在时,指出其违规行为,并请其规范停放好,当事者不在时,以推、抬的方式移动到指定的停靠点,并停放整齐。集中整治阶段,各大队要组织执法人员全天12小时(早上8点至晚上8点)在城区全面开展整治行动,逐条路、逐台车进行纠章处罚。对重点、难点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对仍我行我素,不按规定有序停放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的违章车主实行严管重罚,拔掉一批违章停车的“钉子户”,查处一批有影响的违法、违规案件,在全市形成一种整治和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的高压态势,使城区人行道停车秩序得到彻底改观。

(三)机动车占用城市道路专项整治。

①“防水补漏”车集中整治.各大队对本辖区内的防水补漏车辆进行摸底统计后,召集所有车主进行座谈,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所有车主于规定时间内自行清除车身广告,并且必须按规定停放到中心城区以外的指定地点。通过开展“防水补漏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责成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防水补漏”车辆驶离市中心城区。

②“二手交易车、货运车、僵尸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区域大队要对辖区内的二手交易车车顶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所有车顶广告一律予以登记保存;机动执法一大队要对“僵尸车”车身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对多次劝导无效的业主通过采取语音追呼系统单向停机的方式加大立案处罚力度。对二手交易车、货运车长期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要与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整治。

 五、整治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和举措。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矛盾,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既要解决当前违章占道的突出问题,又要考虑如何保持常态的问题。

2、注重宣传,加强引导。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强力造势,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整个整治过程的始终,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整治工作对改善市民工作、生活环境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不断提高市民对开展违章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及时跟进,积极有效地搞好整治成果报道,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以赢得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整治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给予及时宣传,为整治工作顺利推行提供有力保障。

3、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顽症。在整治中,一方面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勇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坚决整治,对一些钉子户和刺头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绝不能姑息迁就。另一方面,要坚持文明执法,讲究方式方法,配套现场取证、群体聚集和暴力抗法处置预案,防止各类伤害事件发生,提高整治效果。

4、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占道经营整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城市管理工作,巩固整治成果,实现长效管理是关键。各大队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建立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特别对一些重要地区、重点时段要实行错时轮班,保证随时在岗在位,将有限的执法力量科学调度使用,实现管理时段、地域、内容全覆盖,最大限度发挥管理效能。

5、强化督查,严格考核。绩效考评办要拿出督查考核等相应的配套措施,加大对各大队的检查督导力度,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奖惩,对市容市貌管理不到位、执法目标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责任不落实的大队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6年9月18日

 

落实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以良好的市容秩序迎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评估检查,根据市创文办、主管局的工作部署,按照市政府下发的“清无”工作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队的工作职能,将积极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调查摸底,摸清城区范围内无证无照经营摊点的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取缔一批违法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无证无照经营户,查处一批无证无照经营案件,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证照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办理证照,引导摊点进市场,入门店进行有序经营,加强部分无证无照便民摊点的规范管理工作,切实到达无证无照经营和无序经营的现象逐步取缔和减少,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社会稳定,提高群众认可度的效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推进,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长:朱文斌

副组长:成雄高、邓露风、谢新欣、付红兵、姚艳华、刘湘平

 员:喻富东、谭建武刘敦、刘世钧、梁瑞锦、伍斌辉、涂勇、彭强、曾雄彪、杨克立、李国新、梁瑞、谢湘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支队法规科,刘敦为本次整治活动联络员。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文件资料的收集及上报。

三、工作要点

(一)取缔马路市场和流动摊担。

1、实施疏导减量。坚持以人为本,教育疏导为先,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分流退场,进市入店,加强守点巡查,通过思想工作,减少流动摊担的数量和规模。

2、加强错时管控。各区域大队切实加强早(8点以前早市管理)、中、晚(23点以前夜间管理)的空档管控,做到时间管控到位,人员安排到位。

3、强化取缔手段。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坚决取缔整治反弹和新出现的各类马路市场和夜宵市场;对不听劝导,屡教不改的顽固户依法采取登记保存措施,确保取缔到位。

4、加强联动管控。实行支队一盘棋,各大队之间,市与区之间要加强对接,统一行动,统一标准,统一口径,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氛围,加大对游击摊担的管控。 

(二)整治店外经营(包括占道堆物和店外加工作业)。

1、强化宣传,细化台帐。按照临街门店分类管理和执法人员包干管理的思路,逐街路、逐门店,进行点对点的政策宣传,督促门店业主熟悉“门前三包”内容,履行“门前三包”业务,自觉配合执法人员的管理。

2、突出重点,常抓不懈。突出对占道修车、洗车、美容和加工作业等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政策宣传和严管重罚措施,督促门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3、切实加大临街门店占道摆卖、店外加工作业、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的查处力度,加大店容店貌各类乱象严管重罚措施。

(三)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1、以大队为单位,对管辖区域内学校周边影响市容和学校环境的各类乱象按照支队下发的排查摸底表,详细登记乱象现状,分类登记造册,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整改责任人。

2、各大队要组织相关责任人深入各个学校进行走访,将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的措施与校方进行沟通,争取学校的支持。

3、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主要街道、重点部位及流动摊担反弹比较严重的区域进行重点整治,达到整治一处,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8日至5月31日)

1、各区域大队先行对辖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摸清无证无照经营户的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对照我队制定的“清无”整治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措施,明确主抓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活动,营造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的舆论氛围,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单位在整治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摊贩履行告知义务,推行首违免罚的工作方式,切实减少执法矛盾;要与公安、工商、卫生、质检、街道社区等单位密切协同,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力量开展执法行动,保持对无证无照经营整治的高压态势。一是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前期宣传阶段已责令整改但未整改到位的经营户要坚决取缔,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同时对辖区范围内各类无证无照流动经营户要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查处取缔,并将每月查处取缔的各种数据及时上报汇总。二是要搞好服务和帮助,引导经营户自觉办理证照。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要求,既要依法行政,又要热心服务,对条件成熟、具备经济实力的经营户,鼓励其走门店经营途径,协助办理好经营证照;对农产品摊类,帮助其联系农贸市场,使其安心经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达到农产品有序经营、有效监管的效果。三是要继续抓好城区临时便民摊点的规范整治。在目前,娄底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还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为进一步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对仍需保留的临时便民市场继续加强规范管理,但要按照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确保市容整洁。

(三)总结讲评阶段(11月1日至11月31日)

我队将严格对照市“清无”小组制定的考核办法和细则,每月对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要做到周有督促检查,月有工作讲评,认真总结“清无”整治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政府部署的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注重在整治工作中加强宣传,在宣传中推动专项整治,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和成效。通过采取政策攻心、法律宣传,耐心引导和疏导服务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增强无证无照经营户守法经营的意识,自觉配合整治行动。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开展“清无” 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娄底“创文”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人人主动作为的责任体系。各级领导和机关科室要深入一线,耐心指导、协调和帮扶,为基层排忧解难。干部骨干要身先士卒,努力营造开展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出成效、出成果。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支队要对照整治方案,明确职责职能,加强内部协调和联系,制定专项整治的应急处置方案,做到能够随时处置突发事件。还要注重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攻坚克难。

(四)讲究方法,突出效果。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坚持疏导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对无证无照经营户区别不同情况做好取缔与规范工作,确保公正执法、有序执法、文明执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决不能以短期效果为目标,要克服一劳永逸的工作方式,坚持常抓不懈的工作作风。落实监管职责,严格考核督办,积极探索开展“清无”整治的新思路、新举措,建立建全“清无”整治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清无”整治常态化和长效化。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6年4月18日

 

关于规范整治福星路马路市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程,解决福星路临街门店、流动摊担占道经营聚摊成市乱象问题,彻底规范整治该处马路市场,根据局主要领导的指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该区域市容乱象的现状。

福星路南起腾飞广场附近的娄邵铁路断头路,北至市建设局东侧后门,路幅宽24米,主要位于大科办事处黄泥居委会辖区内。由于此处之前市容管理职能责任不清,该区域小区楼盘众多(主要有建设鑫苑、金和天下、龙庭贵筑、金益紫檀、树鑫城市花园等),居住人口密集(已近2万),周边没有正规的农贸市场,市民购买农产品需求量大,各类流动摊担应市而生,也解决了市民购买农产品不方便的实际问题,久而久之,形成了在背街小巷占道摆摊的马路市场,而且临街门店也纷纷店外占道经营,店外垃圾、废弃物随处可见,附近居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此处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据了解,该区域规划有正规的农贸市场,但目前尚是城中村,短时间内无法建成。

经排查摸底,该路街临街占道经营、占道加工作业和店外乱堆杂物的问题18余处,未经许可设置地面活动广告招牌20余块,占道经营肉摊3个,鱼摊2个,长期固定经营的蔬菜摊近10个,零星水果和季节性蔬菜摊高峰时节达50余个,经营重点以当地居民和拆迁户为主,已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马路市场,市场需求旺盛,管控难度较大。如果进行强制取缔,一来会造成强大的对抗,可能引发较大的矛盾;二来会造成摊担到处流窜,增加该区域的流动摊担;三是会影响到该区域内居民的生活,市民意见较大。但不进行疏导规范经营,摊担随意乱摆乱放,必将形成更大规模的马路市场,不利于创卫成果的巩固和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

二、整治范围、内容和目标。

整治范围:福星路及周边区域。

整治内容:临街门店占道经营和流动摊担乱摆乱设。

整治目标:以整改门店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摆乱设、门店垃圾乱丢乱扔等问题为重点,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合理安置,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行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区域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集中整治工作,成立福星路马路市场规范整治工作组。

顾问:安洪波

组长: 朱文斌

副组长:邓露风、谢新欣、刘志平、彭时兰、大科办事处分管领导王勇涛、城建投分管领导

成员:刘健国、肖宜珍、肖绚、肖渤、黄耀国、颜耀东、大科街道城管办主任李本元、黄泥居委会分管领导王小平

工作组具体负责对专项整治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工作推进,整治期间各单位按要求抽调专门人员参与集中整治,落实各自职责。

四、整治方法:

采取设置自产自销农产品临时安置点或建设临时过渡性农贸市场的办法,疏导安置流动摊担进市入点,规范经营秩序,加大巡查监管和严管重罚措施,取缔乱摆乱卖的流动摊担和临街门店占道经营。

(一)马路摊担的取缔及安置。

方案一:设置自产自销农产品临时疏导点。

1、选址:在不影响市民出行和交通的前提下,在与福星路成丁字交叉的背街小巷南珠街南侧人行道东西走向的位置上划出长50米,宽3米的区域,科学规划临时安置点的摊点摊位,对进入安置点经营摊担严格划线归位,敦促各经营户自觉按线定点经营。

2、规范经营:一是严格划定经营区域。临时安置点自西向东依次划分肉食区、豆制品、禽类区、蔬菜区和自产自销区;

二是定点定位定时经营。在经营区域内,所有摊位必须在指定位置上有序摆放,不得随意挪位,多占多摆,不得在路沿线以下任性摆摊,严禁在小区出入通道摆摊。

三是配备垃圾容器。各经营摊主必须按规定统一配置垃圾容器,把经营垃圾和废弃物自觉放置自备的垃圾容器内,由环卫工人定时收集,严禁乱丢乱扔,乱倒污水,确保临时安置点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四是准入要求:严格控制非农产品摊类进场经营,服从管理安排的农产品摊担可以入场安置,在规定时段内分区定点定位经营。

3、监管措施: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超出范围经营的摊点,由城管执法人员按乱摆乱设摊点予以查处取缔;严控临时性农产品安置点经营规模,严禁非农产品摊主入场经营,加大安置点经营秩序的日常管控,严禁搭建经营帐蓬,及时查处违规违章行为。

该方案简便易行,疏导点有合适的位置,不需投入,今后取缔容易,但地方较偏,引导工作量较大,监管力度需加大。

方案二:建设临时过渡性农贸市场

1、市场选址:在福星路南端西侧属城建投开发用地,地面较为开阔平坦,周边居民集中,适宜建设一个过渡性农贸市场。由城建投负责,对地面进行三通一平,根据现有马路市场的数量规模,搭建约500平米的临时钢架结构棚,疏导马路市场进入过渡市场有序经营。

2、经营分区:由商务部门指导,过渡性农贸市场要划分肉食区、禽类区、蔬菜区和自产自销区,对过渡农贸市场进行划区域、定摊位、设标牌、定责任的规范管理。

3、建设资金:过渡性市场建设按照2013年取缔占道经营建设过渡性农贸市场做法,由政府按每平米800元的标准拨付建设资金,由土地管理单位负责建设。

4、加强监管: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当地的居委会负责,加强过渡性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清扫保洁,确保过渡市场设施配套一致,设施使用状况良好,垃圾袋装统一收集,场内卫生干净整治,市场经营规范有序。

该方案有利于长期的规范管理,但建设投入大,且需要占用土地,必须在市级层面决策。

(二)临街门店占道经营的取缔及整治。

根据摸底掌握的情况,对福星路及周边存在的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地面活动招牌及门店垃圾进行集中整治和取缔。一是要加强门店业主“门前三包”责任的劝导教育。对路街两侧临街门店存在的出店经营、占道堆物、乱丢乱扔垃圾杂物和乱摆乱设活动招牌等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门店业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整改;二是对不听劝告,强占强摆,任性违规,不按要求整改的门店业主,采取依法登记保存和从重处罚措施予以取缔;三是对暴力抗法,阻扰公务执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五、任务分解:

1、市城管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调度等工作。

2、娄星区城管办:(大科办事处及居委会):督促办事处、社区落实工作职责,组织社区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发动,政策解释和教育劝导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3、市城管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一是负责对福星路和南珠街占道经营状况摸底核实,制作自产自销农产品摊担数量和花名册,为安置摊担进市入点提供依据;二是做好取缔马路市场和流动摊担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组织马路摊担及有关业主召开进市入点座谈会;三是对违规门店进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宣传教育,劝导门店业主自行整改违章行为,依法依规取缔门店占道经营;四是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巡查监管和严管重罚措施,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

4、商务部门:根据马路摊担安置方案二和城管部门提供的马路摊担占道经营数量和业主花名册,指导临时过渡性农贸市场的建设及市场的规范管理,制定摊担安置计划,确保各类摊担安置到位。

5、市城建投:根据马路摊担安置方案二,负责建设临时过渡性农贸市场,落实市场管理的主体责任。

6、市环卫处:负责自产自销农产品临时安置点经营垃圾和各类废弃物的收集及清扫保洁工作,加强与城管执法支队联动开展垃圾整治工作。

7、公安部门:负责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公务的及时处理。

附:福星路马路市场临时疏导和安置点平面图附件.docx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6年5月13日


娄底长韶娄城北连接线市容乱象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落实杨懿文市长调研娄底城北连接线(以下简称娄北线)时交办问题的整改要求,彻底解决娄北线影响城市形象的各类市容乱象问题,切实推进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进程,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责,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市容乱象现状。

由于娄北线属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基础较差,沿线居民城市意识不强,各单位监管责任不明确,整治措施乏力,导致各类市容乱象突出。经排查统计,娄北线沿线道路两侧占道经营摊点23处,占道堆放物料14处,违章搭建棚点17处,未经许可乱摆乱设的各类广告招牌411块。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城市品位和环境卫生,是此次集中整治的重点和难点。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纵向区域:创业大厦转盘以北至高速公路收费站。

横向区域:娄北线以及两侧路沿线以外50米内的区间。

整治重点占道摆摊、乱堆乱放、违规广告和乱搭乱建棚点。

三、组织领导:

为有力推进整治工作,成立娄北线市容乱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前明任组长,市城管执法局工会主席安洪波、娄星区副调研员王永忠任副组长,经开区党委委员谢玉敏、市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朱文斌、市环卫处主任朱坤初、娄星区城管办主任刘志平、市广告办主任肖燕飞为成员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科,办公室主任:周建军,副主任:谢新欣、彭时兰、刘志平、陶鸿平、张俊军。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市容秩序整治组:由市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朱文斌任组长,成员由邓露风、谢新欣、娄星区城管办负责人、市经开区城管办负责人、李国新、杉山镇负责人组成;

环境卫生整治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朱坤初任组长,成员由环卫处分管领导、城北环卫所负责人、娄星区城管办主任刘志平、市经开区城管办负责人、杉山镇及娄北线各村组负责人组成;

广告整治组:由市广告办主任肖燕飞任组长,成员由张俊军、梁建民、娄星区杉山镇和经开区城管办相关负责人组成。

群众工作及长效监管组:由娄星区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杉山镇相关领导,娄北线各村组负责人组成。

四、整治目标及责任分解。

目标:各责任单位整合工作职能,形成整治合力,全面取缔娄北线沿线占道经营、清除道路沿线各类占道堆物,拆除道路两侧违章搭建的棚点,整改擅自设置的各类违规广告招牌,全力打造整洁、美观、靓丽的城北门户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

1、市城管执法局是此次集中整治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进度推进、督查考核;

2、市城管执法支队是市容秩序整治组的牵头单位,也是开展娄北线市容乱象集中整治的具体实施单位,要与局广告办、娄星区、经开区、杉山镇分别按照各自的职责和管辖区域对所有市容乱象分类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分解任务,制定工作方案。

3、市广告办是娄北线整治范围内违章广告集中整治的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支队五大队协同局广告办对违章广告依法进行查处整改,负责对道路以及两侧地面乱摆乱设的各类活动广告招牌依法进行取缔,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入地固定广告、墙体广告、屋顶广告、发光字和灯杆旗广告等依法进行查处拆除。

4、市环卫处是负责娄北线道路红线内地面垃圾、杂物和废弃物进行清理清除的责任单位。

5、娄星区、杉山镇和所属村组是娄北线道路两侧未征土地50米内市容乱象集中整治的责任单位,是开展集中整治期间群众宣传思想工作及信访维稳的责任主体,是娄北线集中整治后加强长效监管的责任主体。一是负责对娄北线道路两侧未征土地乱摆乱设、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整治清除,拆除私搭乱建影响城市容貌的各类棚点、广告和构建物;二是负责做好沿线村民在集中整治过程中的思想动员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集中整治有序进行;三是加强集中整治后巡查监管,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

6、市经开区主要负责娄北线管辖路段内影响城市容貌的各类市容乱象的集中整治,拆除私搭乱建影响城市容貌的各类棚点、广告和构建物,负责娄北线管辖路段内整治成果的长效监管。

7、高速公路收费站:配合娄北线集中整治做好相关工作,发现市容乱象问题及时向城管部门反馈。

五、工作步骤和具体措施。

(一)摸底调查。(4月15日前完成)

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在整治前期对娄北线沿线的市容乱象现状进行排查摸底,详细摸清违章相对人的违章内容、具体位置,思想动态,分类登记造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宣传发动。(4月20日前完成)

一是由市政府牵头领导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召开集中整治工作协调会,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制定《娄底长韶娄城北连接线市容乱象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二是各责任单位根据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分别召开本单位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工作措施和推进整治的时间节点,坚决落实杨懿文市长交办问题的指示要求,高标准完成集中整治任务。

三是各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镇村干部分户包干,做好劝导教育工作,由城管执法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加强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劝导违章业主自行整改,减少强制取缔拆除的对立矛盾。

(三)集中整治。(5月1日前完成)

1、取缔占道经营摊点。一是市城管执法支队联合当地镇、村组织对不听劝告,强占强卖的摊主,进行立案调查,严格按程序执法,采取依法登记保存和从重处罚的措施依法取缔,对暴力抗法者,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二是市经开区负责娄北线管辖路段违规占道摆摊问题的查处和取缔。

2、清除占道堆放物料。市环卫处要严格按照环境卫生管理作业的标准组织人员力量,调用机械车辆对娄北线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料、各类废弃物、砖碴杂物进行地毯式的清理清除,加强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冲洗路面,确保地面干净整洁。娄星区负责组织杉山镇及村组对道路红线以外50米内未征土地上乱堆乱放的各类物料进行清除。

3、拆除私搭乱建的违章棚点。一是对道路两侧用于占道摆摊堆放商品、收藏物品、做饭、休息而搭建的棚点、设置的活动板房由城管执法支队负责取缔拆除;二是道路红线以外50米内未征土地上的菜地围栏、地面蒙古包、棚点、附着建筑墙体搭建的钢架、木架棚点由娄星区负责组织杉山镇及村组逐一进行拆除;三是市经开区负责娄北线管辖路段两侧各类围栏和违规搭建的棚点进行拆除。

4、整治沿线违规设置的广告招牌。一是根据摸底掌握的情况,违规广告招牌内容多,规模大,任务重,由市广告办负责制定娄北线违规广告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市城管执法支队广告专业执法大队协同局广告办推进整治,负责娄北线两侧地面活动广告、地面插入式固定广告、大型广告架、喷绘布等违规广告招牌进行立案查处、取缔拆除;二是娄星区、经开区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各类违规广告进行取缔和拆除。

(四)巩固长效阶段。(5月31日前)

在集中整治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将对照整治目标,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度,研究解决的办法措施,整治达标后,娄北线市容秩序的长效监管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移交娄星区和市经开区进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职能单位落实整改。同时,各责任单位也要建立巩固整治成果的的长效机制,按照区域、责任划分,加强巡查管控,防止问题反弹,要建立各单位相互反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要联防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杨懿文市长对娄北线交办问题的整改取得长期效果。

六、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一是各部门和单位要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指挥调度,强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根据各自工作任务、责任划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各单位一把手为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二是明确责任主体,联动推进整治。按照集中整治范围,从创业大厦至武警消防中队前分叉路口由经开区负责,从武警消防中队前分叉路口至收费站由城管执法局、娄星区、杉山镇按道路红线和管理职能分别各自任务推进集中整治,各单位要明确整治目标,严格整治标准,加强协调配合,针对复杂问题,形成整治合力。

(二)执法保障。娄北线市容乱象集中整治是深入城乡结合部的的一项复杂工作,各单位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稳妥推进;要加强与公安的协调,建立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对集中整治过程中阻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的有效处置。

(三)督查保障。各单位要把娄北线市容环境的管控耐入各自的绩效考核范畴,严格绩效考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着重在巩固长效阶段对整治成果每周进行一次督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并把考评情况报送市创文办,作为中心城区市容环境重点落实单位绩效考核依据。

(四)经费保障。各责任主体单位在集中整治过程中用于雇请民工、租用车辆、购买工具、加班补助和绩效考核所需经费支出,分别由各单位作出具体安排,经整治领导小组核定,报市政府审批。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6年4月5日

 

 

关于在城区中小学校周边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优化教书育人的环境,根据创文办下发的《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要求,结合支队当前正在开展的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支队研究决定,在城区中小学校周边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局“四个看不见、四个看得到”给力提质活动要求为目标,以支队领导跟班带班解决重点问题为突破口,突出城区中小学校周边乱摆摊,乱占道,抛洒垃圾,撒发广告传单等各类乱象的治理,建立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教育引导和严管重罚相协调的常态工作机制,着力维护学校周边环境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工作有效有序进行,特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长:朱文斌

副组长:成雄高、邓露风、谢新欣、付红兵、姚艳华、刘湘平

      员:喻富东、谭建武、刘敦、刘晓娟、肖绚、刘世钧、陈欣、梁瑞锦、伍兵辉、涂勇、彭强、杨克立、梁瑞、李国新、曾雄彪、谢湘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谢新欣兼办公室主任,谭建武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支队市容考评科。

三、工作措施:

(一)马路市场和流动摊担。

1、实施疏导减量。坚持以人为本,教育疏导为先,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分流退场,进市入店,加强守点巡查,通过思想工作,减少流动摊担的数量和规模。

2、加强错时管控。各区域大队切实加强早(8点以前早市管理)、中、晚(23点以前夜间管理)的空档管控,做到时间管控到位,人员安排到位。

3、强化取缔手段。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坚决取缔整治反弹和新出现的各类马路市场和夜宵市场;对不听劝导,屡教不改的顽固户依法采取扣押措施,确保取缔到位。

4、加强联动管控。实行支队一盘棋,各大队之间,市与区之间,支队与学校之间要加强对接,统一行动,统一标准,统一口径,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氛围,加大对游击摊担的管控。 

(二)店外经营(包括占道堆物和店外加工作业)。

1、强化宣传,细化台帐。按照临街门店分类管理和执法人员包干管理的思路,对学校周边的主街小路进行逐街路、逐门店、点对点的政策宣传,督促门店业主熟悉“门前三包”内容,履行“门前三包”业务,自觉配合执法人员的管理。

2、突出重点,常抓不懈。突出学校周边临街占道的餐饮门店,修车、洗车、美容和加工作业等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政策宣传和严管重罚措施,督促门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3、切实加大临街门店占道摆卖、店外加工作业、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的查处力度,加大店容店貌各类乱象严管重罚措施。

(三)广告招牌

1、落实清除“牛皮癣”和横条幅的主体责任,做到清得早,清得勤,清得净,确保清除质量。

2、强化执法措施,营造严管、严控和严打的高压态势,使“牛皮癣”小广告无处贴,不敢贴。

 3、配合局广告办加大学校周边破旧招牌,不规范招牌的查处和整改力度,逐步规化、亮化和美化学校周边环境。

4、加大对在学校周边滥发广告传单的查处管控措施,发现一起,查扣、处罚一起。

四、整治步骤和具体要求

(一)摸底排查。(9月10日前完成)

以大队为单位,对管辖区域内学校周边影响市容和学校环境的各类乱象按照支队下发的排查摸底表,详细登记乱象现状,分类登记造册,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整改责任人。

(二)宣传发动。(9月底前完成)

一是支队制定《关于在城区中小学校周边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集中整治动员会,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强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各大队要分别召开工作部署会,支队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会指导督促,对照乱象排查摸底表,细化任务措施,明确中队、路段责任,坚定整治信心,圆满完成集中整治任务。

三是建立完善学校周边门前三包“一牌、一状、一卡”信息台帐,持续不断开展上门服务,宣传教育,政策解释,把集中整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与门店、摊主各业主进行沟通交流,减少集中整治时的矛盾、冲突和压力。

(三)集中整治。(12月底前完成)

1、对马路市场和流动摊担要区分自产自销和依摊经商摊贩两种情况处置,先动员进市入店,严禁流动经营和占道摆卖,对不听劝导,强占强卖,阻碍执法的违规者,采取依法扣押和从重处罚的措施,逐一减少街面违章摊点存在,12月31前主街大道看不到流动摊担。次街小路基本看不到流动摊担。

2、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和义务的占道经营,乱摆乱设现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着重收集违章证据,立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依据城市管理相关处罚条例,择重实行顶格处罚,对拒不执行的,启动司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达到罚一警百,消除或减少违章乱象的执法效果。12月31日前主街大道看不到店容店貌各类乱象。

3、“牛皮癣”清洁队伍要严格落实每日八点前的普查普清和日常巡查发现及时清除的责任,新产生的“牛皮癣”停留不超过24小时,机动一大队重点加强清洁队伍的督查考核,依据绩效成绩,如实核拨经费。同时加大乱贴、乱挂和乱设的各类违章广告的立案处理,实行顶格处罚。12月10日前主次道路基本看不到“牛皮癣”,商业横、条幅及时清除。

4、各大队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要主动征求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双向联动管控机制,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开展日常巡查,错时执法,每周一次集中整治,支队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

5、集中整治阶段,要以依法扣抻、先行登记保存违法物品,及时消除市容乱象为主,为便于违章物品的识别和处置,对扣押、登记保存物品统一张贴有大队、中队和违章相对人标注的标签,以大队为单位先行保管存放,统一处置,从重处罚。

(四)建长效机制。

12月31日前,完成学校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各大队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再反弹,支队召开集中整治讲评会,对下阶段学校周边环境的长态管理提出要求,制定奖惩考评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队开展学校周边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既是贯彻落实主管局“四个看不见,四个看得到”给力提质活动的具体举措,又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跟班带班制度,支队领导对口参与指导、调度和协调分管大队的集中整治行动,深入一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骨干要充分发挥榜样作用,率先垂范深入一线,为基层排忧解难,确保集中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二)加强执法保障。全体执法人员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讲究工作方法,做到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相协调,支队负责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的协调,建立有效的接警机制和强制执行机制,确保在整治过程中对阻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的有效处置,确保一批典型案件的执行到位,树立城管执法权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三)强化作风纪律。支队纪检监察室加大督察力度,重点对集中整治期间存在的政令不通,作风不实、纪律涣散,工作推动缓慢,工作成效不明的问题要严明纪律,严格督办,严肃问责。

(四)严格考评措施。支队市容考评科要把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的效果和建立健全学校周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对问题乱象严格量化扣分,考核成绩要纳入支队“两比三评”的范围,要突出对单位作风建设、岗位履职和劳动纪律的严格督查,量化考评,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6年8月26日


关于开展学校周边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全市校园及周边环境,以良好的市容秩序迎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暗访工作,根据娄底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突出问题的交办函》,经支队党委研究决定,各大队继续加大校园周边市容乱象的摸排,继续加大学校周边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力度,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为目标,以支队领导跟班带班解决重点问题为突破口,突出城区中小学校周边乱摆摊,乱占道,抛洒垃圾,撒发广告传单等各类乱象的治理,建立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教育引导和严管重罚相协调的常态工作机制,着力维护学校周边环境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工作有效有序进行,特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长:朱文斌

副组长:成雄高、邓露风、谢新欣、付红兵、姚艳华、刘湘平

 员:喻富东、谭建武、刘敦、刘晓娟、肖绚、刘世钧、陈欣、梁瑞锦、伍兵辉、涂勇、彭强、杨克立、梁瑞、李国新、曾雄彪、谢湘日

三、整治内容与措施

1、流动摊担

①各区域大队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实行定人员、定分工、定责任,实行高峰岗执勤管理的方式严防死守。

通过集中执法,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整治,达到整治一处,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针对交办函中指出的学校周边各大队要立即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解决问题。

③通过错时执法解决流动摊担利用学生上学、放学等高发时段占道经营的问题,各大队要准确摸清学校周边流动摊担占道经营的规律,不定时的开展错时集中执法进行突击整治。

④通过依法扣押的手段,最大限度的消除流动摊担,尤其是对食品流动摊担要重点进行整治。

2、店外经营

①各区域大队主动上门走访辖区内的中小学校,与学校领导、保卫部门进行对接,争取学校的支持;

    ②执法人员深入学校周边的门店,持续不断开展上门服务,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减少集中整治时的矛盾、冲突和压力。

落实临街门店分类管理,管住重点门店,看好其他门店。加大巡查密度,坚持每天对辖区的门前三包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违反“门前三包”管理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不按要求履行义务的,从严处罚。

④门店管理要将责任分解到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整治。

3、散发传单 

①各区域大队要合理安排协管员,配合高峰岗执勤管理执法人员加大对散发传单违法行为的监控。

②加大对散发传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经发现散发行为,对所有传单一律进行登记保存,并进行顶格处罚。

③凡不接受处罚的,可将散发传单的电话移交机动执法一大队,对其电话号码进行语音追呼。

4、牛皮癣

①机动执法一大队要强化执法措施,营造严管、严控和严打的高压态势,使“牛皮癣”小广告无处贴,不敢贴。

②机动执法一大队要利用全市牛皮癣整治的契机,利用好单向停机的有效措施,及时打击处置乱贴“牛皮癣”小广告行为。

落实清除“牛皮癣”和横条幅的主体责任,做到清得早,清得勤,清得净,确保清除质量。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学校周边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既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又是贯彻落实奋战30天迎接创文暗访迎检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整治任务清单(见附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跟班带班制度,支队领导对口参与指导、调度和协调分管大队的集中整治行动,深入一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骨干要充分发挥榜样作用,率先垂范深入一线,为基层排忧解难,确保集中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二)加强执法保障。全体执法人员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讲究工作方法,做到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相协调,支队负责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的协调,建立有效的接警机制和强制执行机制,确保在整治过程中对阻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的有效处置,确保一批典型案件的执行到位,树立城管执法权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三)强化作风纪律。支队纪检监察室加大督察力度,重点对集中整治期间存在的政令不通,作风不实、纪律涣散,工作推动缓慢,工作成效不明的问题要严明纪律,严格督办,严肃问责。

(四)严格考评措施。支队市容考评科要针对整治任务清单上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督办,对问题乱象严格量化扣分,考核成绩要纳入支队“两比三评”的范围,要突出对单位作风建设、岗位履职和劳动纪律的严格督查,量化考评,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                     

2016年11月9日

附件1 学校周边责任分解表.docx 

附件2 娄大中专院校和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任务清单.docx

 

 

关于开展行人乱扔、车窗乱抛、门店乱倒垃圾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主管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积极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主管局《娄底中心城区门店(车窗)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朱文斌

副组长:成雄高、邓露风(常务副组长)、谢新欣、姚艳华、付红兵、刘湘平

成员:喻富东、谭建武、付拥、周伟霞、刘敦、刘世钧、黄玉忠、李梦雄、梁瑞、刘健国、李国新、梁建民、杨克立、梁瑞锦、曾雄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支队法规科,邓露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刘敦、刘世钧、黄玉忠、杨柳青、阳玉华组成。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指导、调度、督促、考核、台账资料和执法案件的检查汇总及总结评比工作。

二、整治时间、范围

整治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10月31日

整治范围:娄底中心城区支队职责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管理区域。

三、整治内容

(一)行人乱扔垃圾:着力整治市民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的行为。

(二)车窗乱抛垃圾:着力整治路面车辆往车外乱丢垃圾乱抛杂物的行为。

(三)门店乱倒垃圾:着力整治门店店内垃圾外扫、生活(袋装)垃圾乱堆乱放、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的行为。

四、整治标准

1、将娄底中心城区路段进行分级。五路(扶青路、娄星路、氐星路、新星路、吉星路)六街(湘中大道、乐坪大道、长青街、湘阳街、涟滨东街、涟钢沿河路)为一级管理路段,其余街路为二级管理路段。

2、一级路段实行精品化管理,通过有效整治,各大队辖区内临街门店店内垃圾不再外扫、外丢,自觉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市民随手乱扔垃圾,车辆行驶中向车外乱抛杂物现象基本消除,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提高。

二级路段实行规范化管理,通过有效整治,上述违规行为逐步减少或逐步消除,市容明显好转。

五、责任分工

(一)行人乱扔、门店乱倒垃圾整治责任

责任大队:各区域大队

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分块负责制,按大队管辖区域分为六块,行人乱扔和门店乱倒垃圾的执法处罚由各区域大队与对应的环卫处所队实行捆绑合作。即执法一大队与环管东所合作、二大队与环管四所合作、三大队与环管南所合作、执法四大队与环管北所合作、万宝新区大队与环管南所合作,黄泥塘大队与钢城环管所合作。环卫各所的执法力量并入所在区域的执法大队,与区域执法大队并肩开展“五同”(同领导、同责任、同执法、同考核、同奖惩)整治执法活动。

(二)车窗乱抛垃圾整治责任

责任大队:六大队全面实施,区域大队积极配合

六大队要加大向车外乱丢垃圾乱抛杂物违章行为的曝光、查处力度,达到处罚一个人,教育一批人的目的。

六、目标任务

行人乱扔、门店乱倒垃圾执法任务:一、二、三、四、黄泥塘大队每个月完成门店垃圾一般程序执法案件不少于40件,完成行人乱扔垃圾执法简易程序案件80件。万宝新区大队每个月完成门店垃圾一般程序执法案件不少于10件,完成行人乱扔垃圾执法简易程序案件30件。

车窗垃圾执法任务:六大队每个月完成车外抛物执法案件不少于60件。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6年3月10日至3月31日)

各大队要逐门逐店的做好所有临街门店的入店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并做好台账记录。

各大队对整治中的典型案件、整治成果及时整理上报执法科、综合科,综合科及时通过电视台、报纸、城市管理广播等传媒上刊发整治新闻。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6年4月1日至9月30日,10月1日后转入常态管理)

1、统一处罚标准与友情操作相结合。对车窗垃圾、门店不履行清扫保洁义务案件,统一标准处罚100元,对于行人乱丢垃圾,统一标准处罚20元,不得自由裁量。对处罚确有难度的,可以选择:要求行政相对人接受市容环卫学习班短时学习教育或清扫人行道卫生50米或在繁华地段举“文明劝导标识牌”半小时(以录像为证),实施有情操作的,可折算为执法案件完成任务,但每月处罚率不得低于80%。

2、正常整治与错时整治相结合。一是推行错时工作制。在强化平时管控与执法的基础上,着力在早、中、晚三个时段进行重点整治。二是推行轮班轮休制。积极推行轮班工作与休息,不存在正常工作时段和双休日,实行全天候整治。三是实行“定点督岗、徒步巡查”、机动支撑、联合整治”的工作模式,提高对门店垃圾和车窗垃圾纠章和整治的控制力;坚持“反复抓、抓反复”,严管重罚,确保时间上不留断档、空间上步留死角。

3、现场执法震慑与公开曝光震慑相结合。各大队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全过程摄像取证和保留整治资料,每周向执法科报送一次整治情况(执法案件数量和摄像资料),对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执法科,以便在公共场所进行曝光。

八、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大队要充分认识行人乱扔、车窗乱抛、门店乱倒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新要求、高标准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根本指向,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执法大队要做好专项整治的执法案件台账登记,并每周一将前一周的执法数据上报执法科汇总。

(二)强化领导,靠前指挥。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深入一线,亲历亲为,靠前指挥,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为一线工作人员鼓劲撑腰,协调做好执法保障工作。

(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各大队要结合本方案,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定人员、定责任。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予以解决。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真正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严格督查,奖优罚劣。支队绩效考核办要加大督查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督查,各大队专项整治的目标执法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支队绩效考评成绩。支队绩效考核办对重点工作要加强指导,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头绪、有针对性,要通报督查结果,把督查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执法人员应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案,不得弄虚作假,如谎报执法处罚数据资料,一经查实,对直接责任人实施问责处理,并取消所在单位当月的评奖资格。

2016年3月2日

 

 

开展治理临街违章搭建专项整治行动的

为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全面整治中心城区临街违章搭建行为,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根据《娄底市天蓝水净地绿三年行动计划》,经支队党委研究,对娄底市中心城区主要街道临街面存在的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妨碍城市建设发展的乱搭乱建建(构)筑物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依法整治临街擅自搭建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1、对临街未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限期拆除;2、对临街搭棚经营的摊店进行整治,限期拆除;3、对临街接檐经商或从事其它活动的行为进行整治,依法进行拆除;4、对临街二层以上设置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广告设施,依法进行拆除;5、多层的临街建筑,二层以上不得擅自在阳台、窗户口外(建筑立面外)接檐搭棚或设置有碍于街道景观的设施,已有的应限期清理拆除。

二、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支队成立治理临街违章搭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朱文斌

副组长:成雄高、邓露风、谢新欣、付红兵、姚艳华、刘湘平

成员:喻富东、谭建武、刘敦、梁瑞锦、涂勇、梁瑞、谢湘日、杨克立、曾雄彪、李国新、伍斌辉、彭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支队法规科,邓露风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指挥、协调、调度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各区域大队负责本区域内临街违章搭建行为的专项整治。

(二)机动执法一大队负责中心城区临街建筑物二层以上设置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广告设施的专项整治。

 四、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从2016年6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6年6月1日至6月31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存在问题,明晰具体措施,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宣传栏、宣传车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各责任单位调查摸清辖区违章搭建的基本情况,选好整治示范样板街区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7月1日至 7月31日)各执法大队对调查摸底发现的临街违章搭建案件应认真组织查处,深入违法当事人家中进行宣传教育,使违建户主能主动整改违法行为,争取违建户主主动拆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各执法大队按计划组织本大队执法人员,逐条街进行拆除整治,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如需支队组织统一拆除行动的,由大队上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统一组织拆除行动。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集中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治,确保达标。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各执法大队应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把对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死灰复燃”。

五、整治方法

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拆除临街违章搭建工作要全面安排,分段实施,按照轻重缓急,采取“三先三后”的办法有序进行。

1、先自行拆除,后强制拆除。

2、先重点后一般

3、先整治重点、难点,后全面铺开。

对各执法大队在整治中遇到的重点、难点,本大队组织拆除确有难度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统一组织拆除行动。统一整治违章搭建行动的顺序为:

拆除中心城区涟滨街、湘阳街、长青街、乐坪街、娄星路、氐星路、新星路、吉星路“四横四纵”主要干道两旁影响市容市貌乱搭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筑。

乐坪街:整治范围从吉星路至丹阳路;

长青街:整治范围从吉星路至扶青北路;

湘阳街:整治范围从吉星路至娄星路;

娄星路:整治范围从乐坪东街至娄底一大桥;

氐星路:整治范围从文化广场至火车站;

新星路:整治范围从孙水河大桥至二大桥。

湘中大道:整治范围从孙水河至区经济园区;

贤童街:整治范围从市煤气公司至娄星南路;

乐花路:整治范围从贤童街至乐坪东街;

南贸街:整治范围从景屏街至新星路;

涟滨街:整治范围从新星路至磷肥厂;

春园路:整治范围从长青街至月塘街;

清泉街:整治范围从氐星路至石马路;

扶青南路:整治范围从乐坪街至铁路跨线桥;

扶青北路:整治范围从乐坪街至长青街。

六、工作要求

(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临街违章搭建拆除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大队要统一思想,制定整治实施方案,组建整治队伍,研究细化整治任务和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

(三)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各执法大队既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按程序执法,又要坚持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决不能因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而激化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6年5月28日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禁燃工作成果,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的禁燃工作,确保禁燃工作不反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成立春节期间禁燃工作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指挥部,具体负责禁燃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联动、督查指导、宣传发动等工作。

挥:朱文斌

副总指挥:成雄高、邓露风、谢新欣、姚艳华、付红兵、刘湘平

   员:杨克立、曾雄彪、李国新、喻富东、付拥、梁建民、李梦雄、梁瑞、刘健国、刘敦

指挥部设支队老办公楼二楼(六大队值班室),城管局“110”指挥中心移至指挥部办公,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工作制。

春节集中整治期间,按一、二、三、四、黄泥塘大队管辖区域范围划分为5个片区,实行辖区大队负责制,大队长为第一责任人,支队领导挂点片区,加强领导。一大队片区挂点领导为刘湘平,二大队片区挂点领导为姚艳华,三大队片区挂点领导为朱文斌,四大队片区挂点领导为付红兵,黄泥塘大队片区挂点领导为谢新欣。执法一、二、三、四、黄泥塘大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本辖区春节期间禁燃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万宝新区执法大队春节期间主要负责春运工作,同时负责娄底大道的禁燃工作,湘中大道的禁燃工作由三大队负责。

二、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自2016年1月25日开始至2016年2月29日。

为保障春节放假期间禁燃工作力量,2月7日0:00至2月13日24:00,支队专业大队和支队机关全部安排到一、二、三、四个区域大队,实行“网格化管理”和“三班倒”工作制。

三、整治措施及步骤

2016年春节期间禁燃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再宣传再动员阶段1月25日—2月3日)

1、各执法大队要召开会议进行再动员部署。

2、综合科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3、各区域大队再一次逐门逐店的做好临街门店的入店宣传工作,做好台账记录,并督促临街门店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禁燃宣传标语。

4、加大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曝光力度,起到警示作用。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3日—2月23日)

2月7日(除夕)至2月13日(初六),每天明确一名支队领导为总值班负责人,各大队要明确一名大队领导为大队值班负责人。每个区域大队可在管辖范围内就近选择酒店租赁2-3间房作为巡逻值班点,用于休整。

重点时间节点,一是除夕夜时段,2月7日晚上6:00至次日凌晨1:00,二是新年初一开门时段,2月8日早上6:00到9:00,中午11:30到1:30,三是店铺开张时段,2月13日(初六)到15日(初八),四是元宵节时段,2月22日晚上6:00至次日凌晨6:00。重点巡查公共娱乐场所聚集的地段、临街商业门店、零售网点和公园广场周边等群众性休闲活动场所地段。

1、加大对销售烟花鞭炮流动摊贩的查处力度,在巡查中发现销售烟花鞭炮的流动摊贩,一律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依规依程序对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产品(烟花爆竹)等财物实施扣押,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燃放烟花鞭炮。

2、在节前对人员可能大量聚集的公共娱乐、餐饮酒店、商业购物、休闲活动场所进行一遍地毯式摸排,按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将执法人员安排到各个网格,实行包段守点,对巡查中发现的苗头性情况,采取预防措施,做好劝导说服工作。

3、要根据临时占道许可情况主动出击巡查发现苗头性情况,预防制止燃放行为。

4、接到信息员报送的信息后,做到事前上门宣传、事中跟踪驻守、事后配合处理。

5、巡查人员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要立即制止并拍照(摄像)固定证据,并将情况先及时报告公安“110”,再报“城管110”。

6、巡查人员在巡查中要兼管临街单位院落、住宅小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情况后,并将情况先及时报告公安“110”,再报“城管110”。

(三)总结提高阶段2月24日—2月29日)

各大队要认真总结禁燃工作,查漏补缺,总结成功经验,研究制定禁燃长效机制和措施,并于2月29日前报支队禁燃办。

三、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鉴于春节期间的特殊性,是禁燃工作的高峰期,必须举全队之力,采取非常举措,在组织领导、人员力量方面进行大调整、大加强。为切实加强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大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到全员上阵,大队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片包干,明确到人,支队班子成员要跟班带班,实行分片负责,坐镇指挥。

2、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全体执法人员在集中整治行动中既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讲究方法,又要做到严格执法,讲究效率。既要保证预期效果,又要实现和谐管理。对整治行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各大队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

3、严格督查、确保效果。春节放假期间,所有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表的安排确保到位,未及时到位的,各片区要及时汇报,督促到位。支队值班领导总负责人对集中整治行动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问责,确保整治效果良好。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6年1月21日

 

  

娄底中心城区大气和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为优化城市环境,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解决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环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根据《娄底市天蓝水净地绿三年行动计划》,经支队党委研究,决定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大气、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关注民生、关爱环境、关心安全”为指导,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履职,重点整治解决严重影响市容秩序、群众反响强烈的区域,集中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噪声、大气污染扰民问题,破解城市管理难题,消除安全隐患,注重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为居民群众创建宜居幸福的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工作有效有序进行,特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长:朱文斌

副组长:成雄高、邓露风、谢新欣、付红兵、姚艳华、刘湘平

 员:喻富东、谭建武、刘敦、肖绚、刘世钧、梁瑞锦、伍兵辉、涂勇、彭强、杨克立、梁瑞、李国新、曾雄彪、谢湘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邓露风兼办公室主任,刘敦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支队法规科。

    三、整治重点

1、围绕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目标,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繁华街道和居民住宅集中区域的油烟、烟尘和噪声污染。

2、重点整治群众多次投诉的油烟、烟尘和噪声污染;通过城管110热线投诉、领导批示以及媒体上反映的油烟、烟尘和噪声污染的案件。

 四、整治任务 

(一)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整治范围:主要整治露天焚烧树叶、枯草、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饮食服务业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排放油烟污染和建设施工产生扬尘污染及在公共场地从事修理汽车、摩托车、喷漆等作业为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有毒物质气体等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违法行为。

1、餐饮油烟整治范围:属于以下条件之一的酒店、餐馆(含烧烤店)、食品加工业等单位(以下称餐饮单位):
  (1)位于城区的主次干道和敏感区域内而未按要求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的餐饮单位;
  (2)市民投诉较为集中的餐饮单位;
  (3)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
   2、餐饮油烟整治目标:
  (1)按照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通过验收;
  (2)餐饮单位安装使用优质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转,油烟排气筒的高度和位置不影响周围居民居住环境,其设备噪声不超标,油烟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不扰民;
  (3)污水经处理达标并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

(二)噪声污染
  1、噪声污染整治范围:主要整治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建筑施工噪声、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超标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招揽顾客等行为,保障群众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2、噪声污染整治目标:
  (1)整治建筑工地噪声扰民问题。规范建筑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0:00-次日8:00、午间12:00-14:00高噪声施工,确保区域环境噪声排放平均值≤60dB。

2)整治歌厅和酒吧的卡拉OK等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重点整治居民住宅区附近的歌厅和酒吧、迪吧的噪声污染扰民问题,严格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二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 

3)整治商家促销形成的噪声污染。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为招揽顾客使用高功率喇叭或高音响器材。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9月10日—9月30日)

对辖区内可能产生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的单位进行全面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并发放整治通知,发动广大业主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各大队对辖区内可能产生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重点饮食服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经营性文化娱乐单位进行登记,摸清底数,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管理档案,加强跟踪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比较突出的大气油烟、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汇总,确定重点整治对象,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16日至12月15日)。领导小组分阶段向下达整治任务,限期解决。各大队要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整治任务,及时将查处办理情况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扩大专项整治成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各大队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各大队对整治行动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探索建立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专项整治目的、意义和任务、措施,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违法排污、油烟、噪声污染单位公开曝光,形成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大队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限期办结、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3、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全体执法人员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讲究工作方法,做到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相协调,对大气、噪声污染的投诉案件要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支队负责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的协调,建立有效的接警机制和强制执行机制,确保在整治过程中对阻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的有效处置,确保一批典型案件的执行到位,树立城管执法权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4、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大气、噪声污染整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城市管理工作,巩固整治成果,实现长效管理是关键。各大队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建立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特别对一些重要地区、重点时段、重点监管单位实现管理全覆盖,最大限度发挥管理效能。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6年9月8日

 


“绿色护考”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2016年普通高考安全、有序、整洁,实现 “平安高考”,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责,特制定 “绿色护考”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绿色护考”领导小组。

 长:安洪波

副组长:陈平、朱文斌、朱坤初、陈辉、程建良

 员:付拥、刘敦、刘湘平、李梦雄、梁瑞、刘健国、李国新、梁建明、杨克立、梁瑞锦、曾雄彪、肖军

二、时间

2016年5月30日至6月13日。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落实

(一)加大对所有考点及周边市容秩序的管控。

1、自5月30日起,城管执法支队各区域大队对辖区内考点周边进行全面排查(一大队辖区娄底三中高考考点,三大队辖区娄底一中、娄底工贸中专高考考点,四大队辖区娄底二中高考考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禁考点周边出现小摊小贩,尤其是食品流动摊担要坚决予以取缔,五大队要及时处置乱发传单、乱贴广告行为。各大队要及时处理影响考点市容环境的突发事件,确保各考点周边市容市貌秩序井然,道路畅通。

(责任领导:朱文斌    责任人:支队各大队负责人)

2、5月30日期,园林处市容监察大队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娄底三中高考考点周边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责任领导:陈辉    责任人:肖军)

3、自5月30日起,环卫处各所队要对辖区内考点周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确保高考期间道路干净、整洁。

(责任领导:朱坤初    责任人:环卫各所队负责人)

(二)加大对所有考点及周边噪音污染的管控。

1、渣土办、支队各大队主动到各在建工地进行上门宣传教育,向各工地负责人告知今年高考考试时间,规定6月1日至8日晚9:00—早7:00点为禁止建筑施工作业时间;6月7日、8日考试期间考点周边500米工地全部暂停施工。

2、各大队主动到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上门宣传教育,告知今年高考考试时间,规定6月1日至8日晚经营时间不得超过凌晨12点,且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超过时间、超过国家噪声标准的娱乐场所,必须停止营业。

3、6月7日至8日加强考点周边巡查。各大队要组建护考巡逻队,分2班次,每班4人,防止出现摊贩沿途叫卖、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进行商业宣传等影响考生考试的现象,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值班名单(从6月1日开始至6月13日止)于5月30日5:00前报城管“110”处置办公室。

 4、6月7日至8日全天禁止在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产生噪音影响考试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考试期间燃放烟花鞭炮和搭棚治丧,特别是考点及周边,发现燃放烟花鞭炮、临街搭棚治丧等行为,迅速制止,减少逐级汇报过程,确保应对及时。

(责任领导:朱文斌    责任人:程建良、支队各大队负责人)

(三)加大对所有考点及周边夜间秩序的管控。

1、加强夜间巡查。城管支队各大队错时中队对投诉、举报的噪音扰民现象及夜间在城区搭台唱戏等现象及时进行查处。

  2、城管“110”应急处置办公室加强高考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置。

(责任领导:朱文斌    责任人:付拥、支队各大队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绿色护考”工作,切实把考点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强化组织领导,集中执法力量,严密组织实施,充分考虑各种情况,扎扎实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2、落实责任,强化履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分片包干,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工作人员,保证执法力量,执法措施到位。所有参与护考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绿色护考”工作有序进行。

3、严格督查,确保效果。高考期间各单位要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及时处理违章行为,周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高考期间给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局考评科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凡因护考整治行动不到位,造成影响高考考生顺利参考或者出现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2016年5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content/201612/5299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