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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娄底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容市貌执法资料汇编

 2015年娄底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容市貌执法资料汇编

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针对目前中心城区市容市貌出现局部回潮,管控放松的状况,为巩固创卫工作成果,从严治理城市管理违章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经支队党委研究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容市貌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安洪波

副组长:成雄高、邓露风、谢新欣、付红兵、姚艳华、刘湘平

成员:喻富东、谭建武、周伟霞、刘敦、刘世钧、黄玉忠、李梦雄、梁瑞、刘健国、李国新、梁建民、杨克立、梁瑞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支队法规科,邓露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刘敦、刘世钧、黄玉忠、杨柳青、阳玉华组成。办公室负责市容市貌集中整治行动的协调、指导、调度、督促、考核、台账资料和执法案件的检查汇总及总结评比工作。

二、整治时间、范围及目标

整治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集中整治一个月。

整治范围:娄底中心城区支队职责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管理区域。

整治目标:通过为期一个月的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实现市容环境秩序大提升。

三、 整治内容

此次集中整治内容以门店生活垃圾、流动摊担、店外经营、早夜市等整治工作为主。

四、 整治措施

(一)继续加强门前三包基础工作,采取强力措施督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重点解决门店生活垃圾、店外经营问题。

1、继续完善基础台账制度。各大队对辖区内临街门店要抓紧时间进行排查,如门店业主有所变更,则要及时与新业主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承诺书,并尽快完善台账,做好记录。

2、继续加强对门店的上门宣传工作。各大队要严格落实定人员、定范围、定责任、定时间、定标准的五定要求。门店三包责任人员对重点门店要进行登记造册,要深入门店与业主面对面沟通,让广大经营户能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

3、继续加强对门前三包巡查密度和处罚力度。各大队要坚持每天对辖区的门前三包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违反“门前三包”管理的门店生活垃圾及店外经营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于拒不改正的,要从严处罚。

4、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人员的考核,落实奖惩。 

(二)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做到集中执法与日常执法、错时执法、联合执法相结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尽快消除流动摊担占道经营问题。

1、继续开展集中执法日活动。集中执法日活动要有目的性、有计划性的针对本区域内严重影响市容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执法,各大队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到安排合理,有的放矢。

2、加强集中执法日以外的日常执法力度。不仅仅是集中执法日要以执法办案为核心,日常执法同样要以执法办案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案件意识,真正做到日常执法无疏漏,集中执法出重拳。

3、加强错时执法力度。为解决流动摊担在周末及上下班等管理力量薄弱时间占道经营的问题,各大队要摸清规律,及时开展错时执法,突击进行整治。

4、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为解决流动摊担在市、区两级城管管辖区域交界地带占道经营的问题,各区域执法大队要积极与街道办事处进行对接,相互支持配合,尤其是要加大对主要街道与背街小巷交汇处的巡查管控力度,各区域大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真正在中心城区实现执法全覆盖、无盲区。

(三)继续加强夜市监管工作,加大夜间执法力度。

1、保障夜间执法力量。集中整治期间,各区域大队的中晚班撤销,区域大队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错时执法。从一、二、三、四大队中晚班人员中各抽调2名男性执法人员或协管员充实到夜间执法大队,充分保障夜间执法的人员力量。

2、调整夜间执法时间。夜间执法大队负责夜间7点至次日凌晨7点所有的市容秩序管理执法。区域大队负责早上7点至晚上9点的市容秩序管理执法。

五、目标任务

(一)集中执法目标任务按照《开展集中执法日活动方案》保持不变。

(二)日常执法目标任务(不含集中执法日任务):

一、二、三、四大队每月完成一般程序案件52件,简易程序案件144件。

五大队、六大队每月完成一般程序案件18件。

万宝大队每月完成一般程序案件26件,简易程序案件72件。

六、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充分认识集中整治的重要性,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和举措,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矛盾,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各执法大队要做好整治工作的台账登记,并每周将执法数据上报执法科汇总。

(二)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在集中整治中,一方面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勇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坚决整治,对一些钉子户和刺头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绝不能姑息迁就。另一方面,要坚持文明执法,讲究方式方法,配套现场取证和处置预案,防止各类伤害事件发生,提高整治效果。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由支队绩效考评办、纪委牵头,加大对各大队的检查督导力度,对市容市貌管理不到位、执法目标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责任不落实的大队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5年3月20日


开展市容乱象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长调研会议指示要求,从严治理城市管理违章乱象,进一步巩固我市创卫工作成果,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主管局工作部署,经支队党委研究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市容乱象集中整治。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容乱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安洪波

副组长:成雄高、邓露风、谢新欣、付红兵、姚艳华、刘湘平

成员:喻富东、谭建武、周伟霞、刘敦、黄裕忠、刘世钧、李梦雄、梁瑞、刘健国、李国新、梁建民、杨克立、梁瑞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支队法规科,邓露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刘敦、黄裕忠、刘世钧、杨柳青、阳玉华组成。办公室负责市容市貌集中整治行动的协调、指导、调度、督促、考核、台账资料和执法案件的检查汇总工作。

二、整治时间、范围

整治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9月10日,集中整治一个月。

整治范围:娄底中心城区支队职责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管理区域。

三、整治目标

全队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按照“统一领导,突出重点,严管重罚,建立长效”的原则,突出抓好“五个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市容秩序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市容管理达到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标准。

四、整治内容和措施

此次集中整治内容分为门前三包秩序、流动摊担、店外经营、早夜市、广告招牌规范五个专项整治。

(一)门前三包秩序专项整治。

1、整治标准。①“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 100%。门前卫生质量达到标准,门店门前无白色垃圾、无尘土污染、无卫生死角。门前秩序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无乱摆乱放,无流动摊点,无乱搭乱挂等现象。户外促销活动规范有序,无擅自搭台、沿街发放、张贴、悬挂宣传品以及未经批准的商业促销活动的行为。门前无占道或出店摆放落地灯箱广告和店名招牌。临街门店牌匾玻璃橱窗无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现象。沿街门面装潢做到围栏作业,及时清理装潢垃圾,保持现场整洁。

2、整治措施。①完善门前三包“一牌、一状、一卡”的台账管理制度。落实临街门店分类管理,管住重点门店,看好其他门店。加大巡查密度,坚持每天对辖区的门前三包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违反“门前三包”管理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强化对临街单位、门店业主落实“门前三包”情况的管控,对未按要求履行义务的,从严处罚。 

(二)流动摊担专项整治。

1、通过集中执法行动,对主要街道、重点部位及流动摊担反弹比较严重的区域进行重点整治,达到整治一处,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2、通过错时执法解决流动摊担利用节假日和上下班时间占道经营的问题,各大队要准确摸清流动摊担占道经营的规律,不定时的开展错时集中执法进行突击整治。

3、通过联合执法解决流动摊担利用市、区两级城管管辖区域交界地带占道经营的问题,各区域执法大队要积极与娄星区各街道办事处城管进行对接,相互支持配合,加大对主要街道与背街小巷交汇处的巡查管控力度。

4、通过依法扣押的手段,最大限度的消除流动摊担。

(三)店外经营专项整治。

1、店外经营整治标准:所有门店无超出其门闸、窗、外墙堆放物品、占道作业、占道经营现象。

2、整治措施:

门店管理要将责任分解到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整治。

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人员的考核,落实奖惩。

(四)早夜市专项整治。

1、早夜市管理大队负责晚上9点至次日早晨7点所有的市容秩序管理执法和夜间的城管“110”投诉处置工作;区域大队负责早上7点至晚上9点的市容秩序管理执法和白天的城管“110”投诉处置工作,实现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

2、夜市大队和区域大队要加大协作力度,加大巡查密度,加大对违章占道经营早夜市的严管重罚力度。对主要街道、重点部位及容易出现反弹的部位要进行重点整治,有必要时夜市大队和区域大队可以采取联合整治,对所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依法全面取缔,对经营物品及工具依法予以扣押,现场一律不予处理。

(五)广告招牌专项整治。

广告招牌集中整治主要是独立落地式广告、建筑物依附式广告、公用设施依附式广告和乱贴乱画四大类。

1、独立落地式广告招牌

违法设置的独立落地式广告招牌全部限期拆除;逾期不拆的则按程序依法强制拆除。

2、建筑物依附式广告招牌

(1)违法设置的屋顶(含裙楼)广告招牌全部限期拆除,逾期不拆的则按程序依法强制拆除。

(2) 建筑墙面违法设置的经营性广告招牌,全部限期拆除,逾期不拆的则按程序依法强制拆除。

(3)墙面招牌由于量大面广,整治难度和影响较大,应按照“新建建筑招牌严格控制,原有建筑招牌逐步规范”、“清拆和整改相结合”的思路进行。对沿街店面招牌逐步统一规范,逐步达到“ 一店一牌、统一设置位置、统一设置高度、统一设置尺寸、统一设置材质、统一设置风格”的标准。

3、公用设施依附式广告

依附公用设施违法设置的广告一律拆除。

4、乱贴乱画等临时广告坚决整治,清除城区内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及商家门窗的乱贴乱画行为,全面提升沿街立面整体形象。

五、整治步骤

(一)摸底宣传阶段(8月6日——8月9日)。各大队传达局、支队关于集中整治市容乱象的会议精神,对辖区存在的乱象进行综合摸底,掌握乱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全面安排部署。  

(二)规范整治阶段(8月10日—8月31日)。各大队要采取有效措施,突出重点,把握难点,依照步骤,狠抓落实,一条街一条街的整治,高效能、高标准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整改(9月1日---9月10日)。采取中队自查、大队复查、支队督查的办法,抓排查、抓整改、抓督查、抓效果,以确保本次集中整治的成效。

六、 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大队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政府重视城市管理工作上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当前所面临的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和机遇上来,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充分认识集中整治的重要性,放下包袱,排除杂念,集中心思,强化标准,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矛盾,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市容乱象突出问题,又要考虑如何保持常态的问题。各执法大队要做好整治工作的台账登记,并每周将执法数据上报执法科汇总。

(二)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在集中整治前,各大队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摸清市容乱象存在的区域、规模、数量、规律和整治的难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在集中整治中,一方面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勇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坚决整治,对一些钉子户和刺头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绝不能姑息迁就。另一方面,要坚持文明执法,讲究方式方法,配套现场取证和处置预案,防止各类伤害事件发生,提高整治效果。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支队纪委、绩效考评办要拿出纪律作风、督查考核等相应的配套措施,加大对各大队的检查督导力度,对市容市貌管理不到位、执法目标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责任不落实的大队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5年8月6日


违章占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工作长效机制,支队党委决定开展违章占道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推进,确有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

按照“用路于民、还路于民、入店经营、入市经营”的要求,采取全员上路、重点敏感地段守点巡逻和定岗定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等方式,对流动摊担、店外经营、占道促销、早夜市等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大规模、连续式、高强度的专项整治,通过扎实开展违章占道专项整治,达到禁放有度、规范有序,城市环境整洁清新,城市秩序井然有序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成立违章占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安洪波

副组长:成雄高、邓露风、谢新欣、付红兵、姚艳华、刘湘平

成员:喻富东、谭建武、周伟霞、刘敦、黄裕忠、刘世钧、李梦雄、梁瑞、刘健国、李国新、梁建民、杨克立、梁瑞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支队法规科,邓露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刘敦、黄裕忠、刘世钧、杨柳青、阳玉华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调度、检查、督促及总结评比工作

三、整治时间、范围

整治时间: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12月底

整治范围:娄底中心城区支队职责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管理区域,整治重点为学校、广场、商业中心、农贸市场周边地段。

四、整治内容和措施

此次违章占道专项整治内容主要是门前三包秩序、流动摊担、店外经营、早夜市四个方面。

(一)整治门前三包秩序

1、完善门前三包“一牌、一状、一卡”的台账管理制度。

2、落实临街门店分类管理,管住重点门店,看好其他门店。

3、加大巡查密度,坚持每天对辖区的门前三包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违反“门前三包”管理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

4、强化对临街单位、门店业主落实“门前三包”情况的管控,对未按要求履行义务的,从严处罚。 

(二)整治流动摊担

1、通过集中执法行动,对主要街道、重点部位及流动摊担反弹比较严重的区域进行重点整治,达到整治一处,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2、通过错时执法解决流动摊担利用节假日和上下班时间占道经营的问题,各大队要准确摸清流动摊担占道经营的规律,不定时的开展错时集中执法进行突击整治。

3、通过联合执法解决流动摊担利用市、区两级城管管辖区域交界地带占道经营的问题,各区域执法大队要积极与娄星区各街道办事处城管进行对接,相互支持配合,加大对主要街道与背街小巷交汇处的巡查管控力度。

4、通过依法扣押的手段,最大限度的消除流动摊担。

(三)整治店外经营

1、集中整治占用道路维修清洗车辆及汽车装潢、美容的违章行为。

2、集中整治占用道路生产加工铝塑门窗、铁艺护栏、灯箱牌匾等违章行为。  

3、门店管理要将责任分解到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整治。

(四)整治早夜市

1、早夜市管理大队负责晚上9点至次日早晨7点所有的市容秩序管理执法和夜间的城管“110”投诉处置工作;区域大队负责早上7点至晚上9点的市容秩序管理执法和白天的城管“110”投诉处置工作,实现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

2、夜市大队和区域大队要加大协作力度,加大巡查密度,加大对违章占道经营早夜市的严管重罚力度。对主要街道、重点部位及容易出现反弹的部位要进行重点整治,有必要时夜市大队和区域大队可以采取联合整治,对所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依法全面取缔,对经营物品及工具依法予以扣押,现场一律不予处理。

五、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和举措。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矛盾,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既要解决当前违章占道的突出问题,又要考虑如何保持常态的问题。

2、注重宣传,加强引导。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强力造势,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整个整治过程的始终,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整治工作对改善市民工作、生活环境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不断提高市民对开展违章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及时跟进,积极有效地搞好整治成果报道,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以赢得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整治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给予及时宣传,为整治工作顺利推行提供有力保障。

3、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顽症。在整治中,一方面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勇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坚决整治,对一些钉子户和刺头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绝不能姑息迁就。另一方面,要坚持文明执法,讲究方式方法,配套现场取证、群体聚集和暴力抗法处置预案,防止各类伤害事件发生,提高整治效果。

4、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占道经营整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城市管理工作,巩固整治成果,实现长效管理是关键。各大队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建立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特别对一些重要地区、重点时段要实行错时轮班,保证随时在岗在位,将有限的执法力量科学调度使用,实现管理时段、地域、内容全覆盖,最大限度发挥管理效能。

5、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支队绩效考评办要拿出督查考核等相应的配套措施,加大对各大队的检查督导力度,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奖惩,对市容市貌管理不到位、执法目标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责任不落实的大队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2015年2月28日


关于在城区中小学校周边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优化教书育人的环境,根据创文办下发的《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要求,结合支队当前正在开展的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支队研究决定,在城区中小学校周边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局“四个看不见、四个看得到”给力提质活动要求为目标,以支队领导跟班带班解决重点问题为突破口,突出城区中小学校周边乱摆摊,乱占道,抛散垃圾,撒发广告传单等各类乱象的治理,建立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教育引导和严管重罚相协调的常态工作机制,着力维护学校周边环境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工作有效有序进行,特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朱文斌

副组长:成雄高、邓露风、谢新欣、付红兵、姚艳华、刘湘平

成  员:李梦雄、梁瑞、刘健国、李国新、梁建民、梁瑞锦、谭建武、刘敦、黄裕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谢新欣兼办公室主任,谭建武任办公室付主任,办公室设支队市容科。

三、工作措施

(一)马路市场和流动摊担。

1、实施疏导减量。坚持以人为本,教育疏导为先,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分流退场,进市入店,加强守点巡查,通过思想工作,减少流动摊担的数量和规模。

2、加强错时管控。各区域大队切实加强早(8点以前早市管理)、中、晚(23点以前夜间管理)的空档管控,做到时间管控到位,人员安排到位。

3、强化取缔手段。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坚决取缔整治反弹和新出现的各类马路市场和夜宵市场;对不听劝导,屡教不改的顽固户依法采取登记保存措施,确保取缔到位。

4、加强联动管控。实行支队一盘棋,各大队之间,市与区之间,支队与学校之间要加强对接,统一行动,统一标准,统一口径,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氛围,加大对游击摊担的管控。 

(二)店外经营(包括占道堆物和店外加工作业)。

1、强化宣传,细化台帐。按照临街门店分类管理和执法人员包干管理的思路,对学校周边的主街小路进行逐街路、逐门店、点对点的政策宣传,督促门店业主熟悉“门前三包”内容,履行“门前三包”业务,自觉配合执法人员的管理。

2、突出重点,常抓不懈。突出学校周边临街占道的餐饮门店,修车、洗车、美容和加工作业等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政策宣传和严管重罚措施,督促门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3、切实加大临街门店占道摆卖、店外加工作业、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的查处力度,加大店容店貌各类乱象严管重罚措施。

(三)广告招牌

1、落实清除“牛皮癣”和横条幅的主体责任,做到清得早,清得勤,清得净,确保清除质量。

2、强化执法措施,营造严管、严控和严打的高压态势,使“牛皮癣”小广告无处贴,不敢贴。

3、配合局广告办加大学校周边破旧招牌,不规范招牌的查处和整改力度,逐步规化、亮化和美化学校周边环境。

4、加大对在学校周边滥发广告传单的查处管控措施,发现一起,查扣一起。

四、整治步骤和具体要求

(一)摸底排查。(11月20日前完成)

以大队为单位,对管辖区域内学校周边影响市容和学校环境的各类乱象按照支队下发的排查摸底表,详细登记乱象现状,分类登记造册,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整改责任人。

(二)宣传发动。(11月底前完成)

一是支队制定《关于在城区中小学校周边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集中整治动员会,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强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各大队要分别召开工作部署会,支队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会指导督促,对照乱象排查摸底表,细化任务措施,明确中队、路段责任,坚定整治信心,圆满完成集中整治任务。

三是建立完善学校周边门前三包“一牌、一状、一卡”信息台帐,持续不断开展上门服务,宣传教育,政策解释,把集中整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与门店、摊主各业主进行沟通交流,减少集中整治时的矛盾、冲突和压力。

(三)集中整治。(12月底前完成)

1、对马路市场和流动摊担要区分自产自销和依摊经商摊贩两种情况处置,先动员进市入店,严禁流动经营和占道摆卖,对不听劝导,强占强卖,阻碍执法的违规者,采取依法登记保存和从重处罚的措施,逐一减少街面违章摊点存在,12月10前主街大道看不到流动摊担。次街小路基本看不到流动摊担。

2、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和义务的占道经营,乱摆乱设现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着重收集违章证据,立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依据城市管理相关处罚条例,择重实行顶格处罚,对拒不执行的,启动司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达到罚一警百,消除或减少违章乱象的执法效果。12月30日前主街大道看不到店容店貌各类乱象。

3、 “牛皮癣”清洁队伍要严格落实每日八点前的普查普清和日常巡查发现及时清除的责任,新产生的“牛皮癣”停留不超过24小时,执法五大队重点加强清洁队伍的督查考核,依据绩效成绩,如实核拨经费。同时加大乱贴、乱挂和乱设的各类违章广告的立案处理,实行顶格处罚。12月10日前主次道路基本看不到“牛皮癣”,商业横、条幅及时清除。

4、各大队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要主动征求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双向联动管控机制,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开展日常巡查,错时执法,每周一次集中整治,支队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

5、集中整治阶段,要以依法扣压先行登记保存违法物品,及时消除市容乱象为主,为便于违章物品的识别和处置,对登记保存物品统一张贴有大队、中队和违章相对人标注的标签,以大队为单位先行保管存放,统一处置,从重处罚。

(四)建长效机制。

12月31日前,完成学校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各大队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再反弹,支队召开集中整治讲评会,对下阶段学校周边环境的长态管理提出要求,制定奖惩考评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队开展学校周边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既是贯彻落实主管局“四个看不见,四个看得到”给力提质活动的具体举措,又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跟班带班制度,支队领导对口参与指导、调度和协调分管大队的集中整治行动,深入一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骨干要充分发挥榜样作用,率先垂范深入一线,为基层排忧解难,确保集中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二)加强执法保障。全体执法人员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讲究工作方法,做到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相协调,支队负责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的协调,建立有效的接警机制和强制执行机制,确保在整治过程中对阻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的有效处置,确保一批典型案件的执行到位,树立城管执法权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三)强化作风纪律。支队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督察力度,重点对集中整治期间存在的政令不通,作风不实、纪律涣散,工作推动缓慢,工作成效不明的问题要严明纪律,严格督办,严肃问责。

(四)严格考评措施。支队绩效考评办要把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的效果和建立健全学校周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对问题乱象严格量化扣分,绩效考核成绩要纳入支队工作绩效范围,要突出对单位作风建设、岗位履职和劳动纪律的严格督查,量化考评,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具体见考评办法)。

2015年11月15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娄底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娄政办函【2015】44号),经支队党委研究决定,对娄底中心城区支队职责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管理区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成立禁燃工作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联动、督查指导等工作。

组长:邓露风

副组长:杨克立

成员:喻富东、付拥、李国新、梁瑞锦、李梦雄、梁瑞、刘健国、刘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支队法规科,刘敦任办公室主任,肖治华、阳玉华、邓群辉、刘志勇、李伯皋、曾红志、喻滴勤为办公室成员。

二、整治时间、范围

整治时间: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底

整治范围:娄底中心城区支队职责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管理区域

三、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禁燃集中整治行动的协调、指导、调度、督促、检查汇总工作。

(二)110监控指挥中心负责受理燃放烟花爆竹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将投诉、举报及区域大队在巡查中发现燃放行为及时通知专业大队处理。

(三)执法六大队在集中整治期间抽调为禁燃工作专业大队,实行“三班倒”工作制,专门负责禁燃工作,包括集中整治前的宣传工作、集中整治阶段的巡查监管工作和联合执法的执法处罚工作。

(四)区域大队(一、二、三、四、万宝执法大队)负责集中整治前禁燃工作的宣传和集中整治阶段的巡查监管工作。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教育引导阶段(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1月30日)

1、一、二、三、四、六、万宝新区执法大队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综合科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宣传车、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3、区域大队是进一步做好临街门店的入店宣传工作。

(二)集中整治联合执法阶段(2015年12月1日—2016年2月底)

1、巡查监管体系。集中整治阶段,建立专业大队与区域大队相结合的巡查监管体系,正常班工作时间以区域大队巡查监管为主,错时以专业大队巡查监管为主,共同做好巡查监管工作。区域大队要根据临时占道许可情况和巡查中发现的苗头性情况,提前发现和预防制止燃放行为,巡查人员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立即制止并拍照(摄像)固定证据,并将情况及时报告110监控指挥中心,110则立即通知专业大队前往处理。

2、执法处罚体系。执法六大队与市公安局抽调的警力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负责禁燃工作的执法处罚。在接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后,联合执法人员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确保处警及时有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和常态管理阶段(2016年3月1日起)

1、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禁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2、继续巩固集中整治取得成果,做好禁燃的常态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大队要高度重视禁燃集中整治行动,充分认识到此次整治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际需要。各大队要继续发扬创卫精神,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和举措,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抓落实,保证执法力量,执法措施到位。

2、坚持依法行政。在集中整治中,一方面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执法,坚决整治,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绝不能姑息迁就。另一方面,要坚持文明执法,讲究方式方法,既要保证预期效果,又要实现和谐管理,提高整治效果。

2015年11月10日

 

平安夜圣诞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娄底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娄政办函【2015】44号),确保平安夜圣诞节期间的禁燃工作取得实效,经支队党委研究决定,在平安夜圣诞节期间,在娄底中心城区支队职责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管理区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平安夜圣诞节禁燃集中整治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联动、督查指导等工作。

指挥长:邓露风

副指挥长:彭永斌、杨克立

成员:付拥、李国新、梁瑞锦、李梦雄、梁瑞、刘健国、刘敦

指挥部设支队老办公楼一楼,治安支队七大队与市城管局“110”指挥中心集中合署办公,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工作制。

二、整治时间

2015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

整治重点时段为12月24日18点至12月23日凌晨1点,12月25日18点至12月26日凌晨1点。

三、整治重点地段

重点驻守酒吧、卡拉OK厅、夜宵店等公共娱乐场所聚集的地段和公园广场周边等群众性休闲活动场所地段。

四、工作重点

(一)加大销售烟花鞭炮流动摊贩的执法处罚力度。

各大队在巡查中发现销售烟花鞭炮的流动摊贩,一律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依规依程序对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产品(烟花爆竹)等财物实施扣押,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燃放烟花鞭炮。

(二)信息员加大掌握信息、报送信息的力度。

各大队在节前对平安夜圣诞节人员可能大量聚集的公共娱乐、餐饮酒店、商业购物、休闲活动场所进行一遍地毯式摸排,按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将执法人员、协管员分别安排到各个网格,实行包段守点。所有守点的执法人员、协管员均为信息员,要及时掌握辖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动态信息,在当事人违规燃放行为的事前和事中发现信息的,第一时间进行劝导制止,事后发现信息的,第一时间报告本大队,各大队接到信息员事前、事中、事后发现信息的报告后及时将情况通知“城管110”,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置。

(三)巡查人员加大巡查监管力度。

整治期间,以区域大队巡查为主。各大队巡查人员在重点时段要对辖区内进行不间断的巡查,主动发现违规燃放的苗头性情况,预防制止燃放行为;接到信息员报送的信息后,做到事前劝导制止、事中跟踪驻守、事后配合处理;巡查人员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要立即制止并拍照(摄像)固定证据,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城管110”,110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置。

专业大队在平安夜圣诞节集中整治期间调整“三班倒”工作机制,工作时间改为晚上18点至凌晨1点,将4组人员分至一、二、三、四大队,充实区域大队的巡查监管力量。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面安排。各大队要高度重视平安夜圣诞节禁燃集中整治行动,所有执法人员取消公休、轮休,机关科室到挂点大队,支队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大队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和举措,要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工作人员,保证执法力量,执法措施到位。

2、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在集中整治中,一方面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执法,坚决整治,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绝不能姑息迁就。另一方面,要坚持文明执法,讲究方式方法,既要保证预期效果,又要实现和谐管理,提高整治效果。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5年12月24日

 

生活垃圾和违章占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娄底中心城区市容环境质量,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铁腕治疾、猛药去疴,对城市管理中影响市容的两大顽疾——生活垃圾和违章占道进行集中整治,使乱丢乱扔垃圾、流动摊担、违章占道等市容乱象基本消除,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根本好转,并逐步形成常态管理机制。

二、整治重点    

生活垃圾三大疴病

1、行人乱扔垃圾:着力整治市民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行为。

2、车窗乱抛垃圾:着力整治往车外乱丢垃圾、乱抛杂物等行为。

3、门店乱倒垃圾:着力整治门店店内垃圾外扫、生活(袋装)垃圾乱堆乱放、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等行为。

占道经营三大顽疾

1、门店跨店经营:着力整治店外经营、加工、作业,活动招牌,店外庆典促销等行为。

2、车辆占道停放:着力整治各类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等行为。

3、摊担乱摆乱设:着力治理流动果蔬菜担、机动车流动贩卖水果、校园周边小食品流动摊担等行为。

三、整治任务

猛药治理生活垃圾。

1、在环卫质量上下猛药。加强日常清扫保洁,严格精细化标准,加大清扫频率和保洁力度,科学配置普扫和清洗时间,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建立快速保洁处置机制,确保清扫保洁质量。完善垃圾配套设施,按标准足额设置垃圾容器,及时维修更换破损的垃圾箱,定时定人清理,确保外观整洁,周边无垃圾堆放。强化垃圾清理清运,要开展地毯式垃圾清理,彻底消除积存垃圾、垃圾死角等;要严格垃圾申报制度,环卫部门要坚持定时上门收集沿街单位垃圾,每天收集次数不少于2次,做到日产日清,社区垃圾收集容器、运送车辆实现密闭化作业。

责任单位:市环卫处、娄星区城管办、经开区城管办、万宝新区城管办、娄星区及经开区下属办事处

在门前三包上下猛药。坚持“各人自扫门前雪,扫得不净要担责”原则,严格“门前三包”的责任落实。机关单位要示范带头,确保本单位办公楼和家属区落实好“门前三包”,要明确部门责任、加强内部考核,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城管部门进行摄像取证上报市创文办,由市创文办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企业、商场、门店要自觉遵守,对未履行“门前三包”义务的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从严查处。

责任单位: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部门、市城管执法支队、娄星区城管办、经开区城管办

在教育引导上下猛药。抓好机关带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要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引导本系统部门人员摒弃乱丢、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提高文明意识,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和卫生。抓好志愿服务。要结合创文志愿者行动,组织开展文明劝导。市园林处、市环卫处共同组织100人的文明劝导员队伍,在中心城区各主要十字路口,每天早、中、晚三个上下班重点时间段对破坏市容环境行为实行现场劝导和纠章,营造严管严控的社会氛围。抓好窗口示范。城区各公园广场及窗口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志愿劝导活动,设置宣传展板和提示标识,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市民自觉摒弃乱丢乱扔的陋习。

责任单位: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环卫处、市园林处、各公园广场管理办、火车站、高铁南站、汽车站、汽车南站

在严管重罚上下猛药。依法严查重处,对乱丢乱扔垃圾行为,一律刚性处罚,不得自由裁量。行人乱丢垃圾,统一标准处罚20元;对车窗垃圾、门店不履行清扫保洁义务等案件,统一标准处罚100元。严格行为惩戒,对经济处罚确有难度的且当事人认识态度较好的,可以要求行政相对人接受法制学习教育、清扫卫生10分钟或举牌(文明劝导标语牌)宣传半小时;对拒不配合处罚的,则在媒体、公共场所曝光台予以曝光,是公职人员乱丢乱扔的,除公开曝光外,通报相关单位进行追责。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支队、娄星区城管办、经开区城管办

(二)铁腕治理违章占道。

    1、以人为本,合理疏导。对占道经营行为坚持“疏堵结合、疏导在先、合理引导”原则,积极引摊入市入店经营。一是规范农贸市场自产自销区的管理。市、区商务部门要积极督查各大农贸市场自产自销区的使用情况,各农贸市场要严格按照 《娄整建办发〔2013〕1号》中“各市场自产自销区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市场总面积的五分之一”的要求执行,严禁挤占自产自销区,对因市场整体面积不够造成自产自销区面积不够的,市、区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要引导、协调各大农贸市场通过改扩建等方式进行补充。二是合理设置流动摊担疏导点和便民服务点,畅通流动摊担的出路。按照“统一规划、规范设置、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原则,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探索建立便民服务点,合理布局临时疏导点,规范流动摊担的管理。便民服务点的选址要求:主干道(严管区)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和社区不影响交通、不扰民、不严重影响市容。在征得小区居民的同意,鼓励在社区内设置便民服务场所。规划部门要合理规划农贸市场及临时过渡性市场、便利店等服务设施,为商贩提供经营场所,方便市民生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蔬菜局、娄星区商务局

    2、分类治理,铁腕取缔。各职能部门既要积极履职做好职权内的各项工作,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实现市区联动、部门协作、联合紧密、统一标准。主要联动协作整治如下问题:一是车辆违章停放。以市交警支队为责任主体,市城管执法支队、交通部门配合,实行联动执法。对临时占道的予以贴罚单查处,对长期占道的僵尸车强制拖离。对擅自占用人行道作停车场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管理。二是门店店外经营。以市城管执法支队为责任主体,工商、交警等部门积极配合,对没有办理工商许可证、不具备经营条件、长期店外加工作业的严格查处或取缔。尤其是修车、洗车和钢材等门店,工商部门要强化许可把关,对已经办理工商许可但不具备经营条件长期店外经营的,要依法吊销可许证予以取缔。三是流动摊担占道经营。以城管执法支队为责任主体,食药、工商等部门配合,重点突出学校周边。对不服从管理、与执法人员打游击的流动摊贩,要通过集中执法、错时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强化扣押、登记保存手段,发现一起便扣押一起,统一处罚标准,实行顶格处罚,坚决杜绝放水养鱼;对到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对扣押物进行公告处理,集中销毁。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支队、市交警支队、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娄星区城管办、经开区城管办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责任主体单位一定要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高度负责,克难奋进,齐抓共管,密切配合,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注意每一个细节,抓好每一个环节,落实每一项工作,切实将专项整治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各责任主体单位要精心安排部署,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实施方案的任务目标进行层层分解,细化、量化各项任务指标,逐项逐环节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治理行动。

(三)强力督导,严格考核专项整治及长效管理由市创文办统一指挥、协调调度、督查考核。市创文办负责制定工作标准和考核方案,按照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的要求,切实强化工作督导,每月对各责任主体单位整治工作进行四次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各单位创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5年2月19日

 

开展治理临街违章搭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巩固创卫工作成果,全面整治中心城区临街违章搭建行为,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人员对娄底市中心城区主要街道临街面存在的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妨碍城市建设发展的乱搭乱建建(构)筑物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依法整治临街擅自搭建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1、对临街未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限期拆除;2、对临街搭棚经营的摊店进行整治,限期拆除;3、对临街接檐经商或从事其它活动的行为进行整治,依法进行拆除;4、对临街二层以上设置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广告设施,依法进行拆除;5、多层的临街建筑,二层以上不得擅自在阳台、窗户口外(建筑立面外)接檐搭棚或设置有碍于街道景观的设施,已有的应限期清理拆除。

二、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支队成立治理临街违章搭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安洪波

副组长:成雄高、邓露风、谢新欣、付红兵、姚艳华、刘湘平

成员:喻富东、刘敦、李梦雄、梁瑞、刘健国、李国新、梁建民、杨克立、梁瑞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支队法规科,邓露风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指挥、协调、调度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各区域大队负责本区域内临街违章搭建行为的专项整治。

(二)五大队负责中心城区临街建筑物二层以上设置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广告设施的专项整治。

四、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从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1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5年9月1日至9月31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存在问题,明晰具体措施,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宣传栏、宣传车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各责任单位调查摸清辖区违章搭建的基本情况,选好整治示范样板街区。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执法大队对调查摸底发现的临街违章搭建案件应认真组织查处,深入违法当事人家中进行宣传教育,使违建户主能主动整改违法行为,争取违建户主主动拆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各执法大队按计划组织本大队执法人员,逐条街进行拆除整治,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如需支队组织统一拆除行动的,由大队上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统一组织拆除行动。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16年2月1日至6月31日)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集中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治,确保达标。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各执法大队应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把对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死灰复燃”。

五、整治方法

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拆除临街违章搭建工作要全面安排,分段实施,按照轻重缓急,采取“三先三后”的办法有序进行。

1、先自行拆除,后强制拆除。

2、先重点后一般

3、先整治重点、难点,后全面铺开。

对各执法大队在整治中遇到的重点、难点,本大队组织拆除确有难度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统一组织拆除行动。统一整治违章搭建行动的顺序为:

拆除中心城区涟滨街、湘阳街、长青街、乐坪街、娄星路、氐星路、新星路、吉星路“四横四纵”主要干道两旁影响市容市貌乱搭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筑。

乐坪街:整治范围从吉星路至丹阳路;

长青街:整治范围从吉星路至扶青北路;

湘阳街:整治范围从吉星路至娄星路;

娄星路:整治范围从乐坪东街至娄底一大桥;

氐星路:整治范围从文化广场至火车站;

新星路:整治范围从孙水河大桥至二大桥。

湘中大道:整治范围从孙水河至区经济园区;

贤童街:整治范围从市煤气公司至娄星南路;

乐花路:整治范围从贤童街至乐坪东街;

南贸街:整治范围从景屏街至新星路;

涟滨街:整治范围从新星路至磷肥厂;

春园路:整治范围从长青街至月塘街;

清泉街:整治范围从氐星路至石马路;

扶青南路:整治范围从乐坪街至铁路跨线桥;

扶青北路:整治范围从乐坪街至长青街。

六、经费保障

此次整治行动点多面广线长,难度较大,支队将申请专项资金解决宣传经费3万元,集中整治违章搭建行动的经费申请由市政府按每平方米63元的标准解决。

七、工作要求

(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临街违章搭建拆除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区域大队要统一思想,制定整治实施方案,组建整治队伍,研究细化整治任务和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

(三)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各执法大队既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按程序执法,又要坚持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决不能因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而激化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5年8月28日

 

“绿色护考”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2015年普通高考安全、有序进行,实现 “平安高考”,结合我队的工作职责,特制定 “绿色护考”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绿色护考”领导小组。

组  长:安洪波

副组长:成雄高、邓露风、谢新欣、付红兵、姚艳华、刘湘平

成  员:喻富东、谭建武、付拥、刘敦、黄裕忠、李梦雄、梁瑞、刘健国、李国新、梁建明、杨克立、梁瑞锦

二、时间

2015年5月30日至6月10日。

三、具体工作安排

1、相关责任大队自6月1日起,对辖区内考点周边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禁考点周边出现小摊小贩,尤其是食品流动摊担要坚决予以取缔。各大队要及时处理影响考点市容环境的突发事件,确保各考点周边市容市貌秩序井然,道路畅通。

2、加大对所有考点周边噪音污染的查处,确保营造良好的高考环境。

(1)、各大队主动到各在建工地进行上门宣传教育,向各工地负责人告知今年高考考试时间,规定6月1日至8日晚9:00—早7:00点为禁止建筑施工作业时间;6月7日、8日考试期间考点周边500米工地全部暂停施工。

(2)、各大队主动到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上门宣传教育,告知今年高考考试时间,规定6月1日至8日晚经营时间不得超过凌晨12点,且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超过时间、超过国家噪声标准的娱乐场所,必须停止营业。

(3)、加强夜间巡查。夜间执法大队对投诉、举报的噪音扰民现象及晚间在城区搭台唱戏等现象及时进行查处。

(4)、6月7日至8日加强考点周边巡查。各大队要组建巡逻队,分2班次,每班4人,防止出现摊贩沿途叫卖、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进行商业宣传等影响考生考试的现象,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值班名单(从6月1日开始至6月8日止)于5月30日5:00前报“110”处置办公室。

(5)、6月7日至8日全天禁止在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产生噪音影响考试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考试期间燃放烟花鞭炮,特别是考点周边,发现燃放烟花鞭炮,迅速制止,减少逐级汇报过程,确保应对及时。

(6)、支队“110”应急处置办公室加强高考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置。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大队要高度重视“绿色护考”工作,切实把考点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强化组织领导,集中执法力量,严密组织实施,充分考虑各种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扎扎实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身上,确保“绿色护考”工作有序进行。

2、责任追究。高考期间各大队、执法人员要服从指挥、听从调度、精心组织,及时处理违章行为,周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高考期间给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凡因护考整治行动不到位,造成影响高考考生顺利参考或者出现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5年6月1日

 

殡葬改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殡葬改革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函【2015】48号),经支队党委研究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殡葬改革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支队为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殡葬改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安洪波

副组长:成雄高、邓露风、谢新欣、付红兵、姚艳华、刘湘平

成员:杨克立、谭建武、喻富东、李国新、梁建民、梁瑞锦、李梦雄、梁瑞、刘健国、刘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支队法规科,邓露风兼任办公室主任,谭建武、喻富东、刘敦任办公室副主任,黄裕忠、杨柳青、阳玉华、梁霞为办公室成员。

二、 整治时间、范围

整治时间: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

整治范围:娄底中心城区支队职责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管理区域。

三、工作责任与分工

(一)支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殡葬改革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指导、调度、督促、考核和检查汇总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殡葬改革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三)一、二、三、四、六、万宝执法大队为殡葬改革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单位,负责依法制止和处理本辖区内或夜间临街搭棚治丧或出殡途中燃放鞭炮、抛撒冥币纸钱等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各大队在接到支队启动强制执行的指令后,于1小时内赶赴制定地点集结。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9月至11月底)

1、一、二、三、四、万宝新区执法大队一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是要做好临街门店的入店宣传工作。

2、综合科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管理的法规政策。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底)

1、一、二、三、四、万宝新区执法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临街搭棚治丧或出殡途中燃放鞭炮、抛撒冥币纸钱等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立即摄像取证,向当事人做好宣传劝导工作,下发《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同时向支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2、支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知相应的区、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做当事人的思想劝导工作)

3、在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及我队执法人员制止、劝导无效且当事人24小时内未改正到位的情况下,大队立即向支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由支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市殡葬改革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办公室起草强制执行的书面申请。

4、市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办公室批准启动强制执行预案后,在是联合执法行动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执法行动。

(三)验收总结阶段

1、支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考核,对整治行动中尽职尽责、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对未履行工作责任,造成违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由纪委按程序进行问责。

2、总结分析集中整治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工作机制,实现殡葬执法工作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大队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集中整治行动,充分认识到此次整治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际需要。各大队要继续发扬创卫精神,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和举措,要做到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抓落实,保证执法力量,执法措施到位。

2、坚持依法行政。在集中整治中,一方面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勇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坚决整治,对一些钉子户和刺头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绝不能姑息迁就。另一方面,要坚持文明执法,讲究方式方法,配套现场取证和处置预案,防止各类伤害事件发生,提高整治效果。

3、加强协调配合。各大队要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的集中指挥,与娄星区、街道、居委会相互支持配合,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2015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content/201509/5298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