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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卫生监督所对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娄底市卫生监督所对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整治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中心城区、娄底市中心城区涟水河以北公共场所单位:

现将《娄底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对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娄底中心城区无证无照公共场所调查表.doc

娄底市卫生监督所

2015年6月24日

娄底市卫生监督所对公共场所无证无照

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巩固创卫成果,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管理办法》,按照《娄底市清理无证茶楼、牌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娄底市旅游区“五小”行业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娄底市卫生监督所决定开展公共场所无证无照单位集中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建立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依法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无证无照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从业户依法办理证照,推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探索建立长效防范工作机制。

二、整治范围和对象

本次行动整治范围是娄底中心城区,重点是娄底中心城区涟水河以北公共场所单位,整治对象重点是:茶楼、美容美发、住宿业、公共浴室、娱乐场所、网吧等公共场所。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7月10号至7月20号)

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宣传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重要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提高广大消费者抵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自觉性,努力营造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20号至7月30号)

对娄底中心城区所有市直管无证无照公共场所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娄底中心城区涟水河以北“五小”公共场所单位(即小茶楼、小美容美发店、小洗浴、小网吧/KTV、小住宿)的基本情况,对无证无照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调查表格见附件。

(三)监督检查阶段(8月1号至8月20号)

对所有无证无照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基本符合法律法规的经营单位,督促其限期办理相关证件,合法经营。对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实行办证办照免税费优惠扶持政策,积极教育引导,帮助创造条件办理有关证照。对拒不整改的单位,甚至拒绝卫生监督检查的单位,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立案处罚,违法事实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四)集中取缔阶段(8月20号至8月30号)

对于通过多次监督检查督查其办证办照,仍然拒不办理证照,特别是卫生条件差,对消费者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公共场所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将统一登记造册,上报市清理无证办公室,请市“清无办”组织工商、卫生、文化、公安、城管、新闻媒体等单位,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管理办法》统一进行取缔,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五)巩固提高阶段(9月1号至12月1号)

对无证照经营单位进行复查,防止无证无照单位死灰复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巩固整治成果。同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与各部门联合持续推进查无工作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无证照经营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即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查处到位,一定要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在整治行动中要主动与各执法部门全面沟通与配合。同时要做到信息共享,切实履行好卫生监督部门的职责,不越权、不失职。

(三)文明执法。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组织或参与开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活动,严禁任何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一旦发现,从严处理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content/201506/5297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