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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娄底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

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爱卫会,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

《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由全国爱卫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由全国爱卫会印发。根据省爱卫会的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附件.docx

娄底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content/201608/5297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