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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度卫生创建工作进行分批检查验收的通知

娄底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2016年度卫生创建工作进行分批

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爱卫办,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湖南省爱卫办、娄底市爱卫办年初工作部署安排,经市爱卫会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卫生创建工作进行分批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时间安排

(一)对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开展五年定期复查:①县市区级初查及资料上报时间截止于6月30日;②市级复查定于7月1-15日;③公示期定于7月16-22日。

(二)对2016年度新创建省(市)级文明卫生单位、无烟单位、卫生镇、卫生村检查验收工作:①县市区级初查及资料上报时间截止于9月30日;②市级考核验收定于10月10-31日。

具体检查验收时间以电话或函告通知为准。

二、检查方法: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现场查看、公示确实的方式进行。

三、具体安排:成立卫生创建工作检查领导小组,罗琳任组长,刘表江任副组长,下设三个检查小组。

第一小组:周新发、彭劲松,负责娄星区、经开区的省(市)级文明卫生单位、无烟单位、卫生镇、卫生村的考核验收。

第二小组:伍佩、尹志明,负责涟源市、双峰县的省(市)级文明卫生单位、无烟单位、卫生镇、卫生村的考核验收。

第三小组:龚胜祥、杨志明,负责冷水江市、新化县的省(市)级文明卫生单位、无烟单位、卫生镇、卫生村的考核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爱卫办要对照检查验收安排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组织、协调好验收检查中的相关事宜。

(二)检查验收按省、市现行标准进行。

(三)检查验收严格遵循作风建设和从政纪律,在检查验收过程中,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央、省委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和纪律要求,必须坚持标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公正。

娄底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content/201606/5297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