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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酒类经营安全监管的通知》
娄底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酒类经营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现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酒类经营安全监管的通知》(湘食药监办〔2015〕104号)转发给你们,务必严格酒类市场准入,加强对酒类批发经营者和零售经营户的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加大对酒类相关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等活动的监管力度,建立酒类经营者信用档案,继续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健全追溯体系;务必加大对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和抽检力度,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违法添加化学物质和质量不合格的酒类以及不合格酒类的流通经营者,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娄底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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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content/201509/52968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