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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镇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执法行动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彭曙峰 刘伟平)6月29日,双峰县永丰镇辖区内一家藤椅厂,因为没有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没有给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行为,被该镇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6月份以来,永丰镇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大检查,在风江村某藤椅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厂作业场所原材料为易燃物品,工人们未佩戴任何口罩、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有的工人还边作业边吸烟,现场也无安管人员,安全管理严重缺失。永丰镇针对该企业未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立即进行立案处理,经过县安监局委托执法,该企业收到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永丰镇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十大战役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大整治工作,营造了“安全隐患人人查,安全事故人人防”的良好氛围,保持了打非治违高压严管的态势,确保了生产生活安全。

据统计,6月份,该镇共下达整改指令80份,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立案查处4起,企业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立案查处2起,共罚款18000元。(编辑/邓仕姣)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counties/shuangfeng/201706/5266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