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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河镇严肃查处四起破坏选举案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聪平)自村(居)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以来,涟源市桥头河镇严把换届纪律,坚决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以坚决态度、果断措施狠刹歪风邪气,确保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近期,桥头河镇严肃查处了四起破坏选举案件。

6月7日16时许,在选举当日,邱某业因其父亲邱某安村级选举的事与邱某成发生矛盾,邱某成侄子邱某红看到后过去帮忙,与邱某业互殴,邱某业、邱某红两人均受伤,桥头河派出所依法带离嫌疑人。6月8日,涟源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分别对邱某红、邱某业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十日的处罚。

6月15日12时许,桥头河派出所民警在车田村依法带离破坏村委换届选举嫌疑人时,车田村村民李某某站在警车正前方拍照,致使警车无法正常行驶,桥头河镇工作人员李新辉遂上前作李某某思想工作,被李某某用鞋底打伤左手右臂。6月16日,涟源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6月15日13时许,四方山村严某某因没有评上扶贫对象,于该村换届选举当日中午在家喝完酒后,借着酒劲到四方山村村级活动中心,将严自力、陈聘新等人正在吃饭的饭桌掀翻,并用长板凳乱砸房内的板凳和桌子,致使陈聘新放在饭桌上的手机屏幕摔坏,桥头河派出所依法带离嫌疑人。6月15日,涟源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严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6月17日,聂某某在龙湾村村委换届选举过程中,不按选举规定进行选举,桥头河镇工作人员廖日和前去劝阻被聂某某殴打,桥头河派出所依法带离嫌疑人,并经吸毒检测,其尿检结果呈阳性。6月17日,涟源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聂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上述五人的行为违反了“九严禁”换届纪律,造成了恶劣影响,破坏了选举秩序。桥头河镇对此次村(居)委换届选举纪律高度重视,明确表示换届纪律是不容触碰的“高压线”,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counties/lianyuan/201706/5248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