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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督察组对娄底市“两院”司法体制四项改革进行督查

(会议现场)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田福德)
娄底新闻网讯(记者 潘琳 通讯员 梁成文)6月14日下午,以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田福德带队的省委督察组来娄底,对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四项改革工作进行督查。田福德强调,各级政法委及“两院”一定要充分认识司法体制四项改革的重要意义,明确方向和目标,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改革落实到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芳芳出席汇报会并作表态发言。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四项改革是中央司法体制四项改革的基本内容。近年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有关司法体制四项改革的指示精神,结合娄底实际,积极强化主体责任,狠抓措施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稳步推进和落实地方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统一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法院、检察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和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田福德对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在司法体制四项改革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司法体制四项改革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政法委及“两院”一定要高度认识司法体制四项改革的重要性,在充分领会和把握上级精神的基础上,采取得力措施,一步步将四项改革贯彻落实,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切实提高办案效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梁雄军
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news/govnews/201706/52436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