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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司法局“四举措”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核查帮教工作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谭新云)娄星区司法局始终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一项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容,充分认识到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了服刑人员的核查、衔接工作,提高了辖区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和成功率。
落实领导责任制。要求各乡镇(办事处)成立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司法所对此项工作专人负责,每天登陆工作平台,查看是否有待信息可查人员,确保信息及时核查到位,在信息核查过程中,遇到业务难题,区司法局及时解答相关问题,各司法所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综治办沟通,对服刑在教人员信息进行逐条核实,对信息不详实、地址不清楚的人员信息,及时联系当地派出所对信息进行反复核查和实地确认,确保信息核查准确,无一脱漏。
建立联网机制。充分发挥刑释解教信息平台的作用,对服刑在教人员制定有效的帮教措施,加强与监狱管理人员的联系,随时掌握服刑人员的服刑状态,做到一对一的动态管理。
建立走访制度。要求各司法所对辖区内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建立基本信息库,加强与社区(村)、家庭联系,不定期进行走访,掌握家庭生活情况,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帮教管理,有效预防重点人员失控漏管,预防重新犯罪。
强化衔接,帮教前延。对核实成功的服刑在教人员,实行依托行政村和家庭,均相应制定了配合监管改造的帮教方案,确定帮教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志愿者,并要求他们按规定向所在监所反馈核实情况,保证服刑在教人员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从源头上做好了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把安置帮教工作向前延伸到监所,为服刑在教人员释放后的帮教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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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zt.ldnews.cn/content/201705/52010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