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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召开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谢强东)3月3日,娄底市供销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市社会议室召开。市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龚卫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张建军主持会议,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陈丽作工作报告,市社党组班子成员、县、市、区供销社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供销社系统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
2016年,娄底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组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力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要求,2017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按照中央、省、市纪委部署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系统纪检工作要加强横向的工作联络与交流,加强系统内纪检力量配备、教育培训,狠抓责任落实,从严管好队伍,以优良作风推进系统综合改革。
龚卫民强调:市社党组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中之重位置来抓好落实,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学习、健全制度,全面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供销社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委(党组)书记要牢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体党员干部要提升“四个意识”,做到“五个必须”。要结合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主动融入工作,把握好职责定位,提升监督执纪的针对性,为综合改革保驾护航。要加强自身建设,特别领导干部要在品质、素质、气质上提升,树立有为有位的思想。要狠抓机关效能建设,打造一支“讲纪律、高素质、善作为”的党员干部队伍,积极推进全市系统综合改革,为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新娄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业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提高效率”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编辑/邓仕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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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news.ldnews.cn/news/201703/511055.shtml